【新唐人2012年10月30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淑芬台中30日电)中市陈姓男子不满楼上邻居施工噪音,将废弃物沙包移置邻居大门前,致邻居赖女无法开门外出。台中地院判处陈男徒刑3月。
台中地院今天判决指出,陈男与赖女为上下楼住户,赖女雇人施工整修,因噪音及漏水问题,楼下住户陈男多次报警处理,双方协调每天施工时间为上午9时至下午6时。
99年11月某日下午6时20分许,工人仍在施工,陈男心生不满,工人外出后,陈男将堆叠楼梯的建筑废弃物沙包10多包,总重达上百公斤,移置赖女住处门口,导致赖女无法开门外出,经赖女以电话向人求助,受困15至20分钟才脱困。
陈男指称他要上楼时,被沙包挡住去路,才将废弃物沙包往赖女住处大门甩,沙包堆起来约有60多公分高,但他并没有妨害自由的意思。
案经证人说词及现场照片,原置楼梯堆叠的沙包并未完全挡住上楼通道。法官以赖女行动受剥夺未久,情节并不严重,依妨害自由罪判处陈男徒刑3月,得易科罚金。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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