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24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刘世怡台北24日电)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前调查局长叶盛茂被控泄密扁家泽西岛洗钱情资案,认为叶盛茂主观没有泄密故意,今天判决他无罪。
台北地检署发言人黄谋信指出,待收到判决书后,再决定是否提起上诉。
叶盛茂被控将检调侦办三栈矿场案的搜索情资泄漏给立委柯建铭,遭判刑2年6月确定,9月获假释出狱。法官另外向台北地检署告发叶盛茂泄漏前总统陈水扁家洗钱情资,检方依泄密罪将他起诉。
检方指控,高检署查黑中心侦办前总统夫人吴淑珍国务机要费贪污案期间,叶盛茂在民国95年12月间将调查局洗钱防制中心资料,包括艾格蒙联盟通报调查局关于吴淑珍胞兄吴景茂在泽西岛有资产等扁家资料,送到总统府交给陈水扁。
北院开庭时,叶盛茂曾认罪,当庭坦承依惯例报告、交付情资给陈水扁,并强调当时事情尚未爆发,“没想到总统会被侦查犯罪行为”。但他的委任律师辩护,这项情资内容不具体,并未涉及任何洗钱资讯,无涉犯罪。
法官调查后认为,当时艾格蒙联盟信件所含的资料过于简略,没有涉及洗钱犯罪资讯,并非法律上所称的秘密,陈水扁也非资料提及的当事人。
叶盛茂根据这些情资,应该不知道陈水扁等人已犯下洗钱罪,所以叶盛茂向陈水扁报告情资,主观上没有明知情资为犯罪消息还泄漏给扁的犯罪故意,法官谕知叶盛茂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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