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17日讯】(中央社记者曾盈瑜台北17日电)经济部长施颜祥今天说,目前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规范已经比外国人投资条例更完整严谨,不需要提升到法律位阶。
立法院内政、经济委员会联席审查民主进步党立法院党团提出的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行政院大陆委员会主任委员王郁琦、经济部长施颜祥列席备询。
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提案说明表示,中共对台最高战略原则已从“攻打台湾”变成“用经济收买台湾”,应从国家安全角度看待中资来台。
柯建铭说,目前中资来台只有行政机关订定的投资许可办法,立法院无法监督。应有国家安全积极概念,把许可办法提升到法律层次,并强化审议机制,由经济部设立投资审议委员会,召开听证会、将审议结果定期向国会报告。
他表示,民进党团提出的版本对投资许可项目采负面表列,经济独占垄断、不利金融稳定、有关电信、媒体、教育、经济、文化、敏感性科技、公共建设部分都禁止投资。
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丁守中质询时说,民进党要求“违反禁止投资规定时政府可没入投资”,会不会违反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范?开听证会是否变成新的投资障碍?他坚决反对民进党团的提案。
施颜祥答复台湾团结联盟党籍立委许忠信质询时说,目前投资许可项目是采正面表列,而民进党所提的“负面表列”不是国际惯例的负面表列。
施颜祥说,“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管的已经比“外国人投资条例”、“华侨回国投资条例”更严谨、完整,不需提升到法律位阶。10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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