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12日讯】(中央社布鲁塞尔12日法新电)欧洲联盟(European Union)今天获颁诺贝尔和平奖,以下是欧盟历史上重大日子的大事纪。
●1951年4月:比利时、法国、德国、意大利、卢森堡及荷兰共组欧洲煤钢共同体(European Coal and Steel Community,ECSC),目的是为这两项关键产业创立共同市场。
●1957年3月:上述6个ECSC会员国签署罗马条约(Treaty of Rome),成立欧洲经济共同体(European Economic Community,EEC)。
●1973年1月:1960年代法国总统戴高乐(Charlesde Gaulle)拒绝多起入会申请,但英国成功取得欧洲经济共同体会员国资格,丹麦及爱尔兰也陆续加入,会员数增加至9个国家。
●1981年1月:希腊成为EEC第10个会员国。
●1986年1月:西班牙及葡萄牙加入。
●1993年11月:马斯垂克条约(Treaty of Maastricht)生效,为单一内部市场立下准则。EEC改名为欧盟。
●1995年3月:申根协定(Schengen)生效,欧盟民众不必出示护照就可通行申根区内部边界。英国及爱尔兰选择不加入申根协定。
●2000年12月:尼斯条约(Nice Treaty)为欧盟版图扩大以及新成员加入的时间框架,明订新规则。
●2002年1月:1999年1月问世的欧元流通发行,以欧元纸钞及硬币取代欧盟12国货币。英国、丹麦及瑞典选择不加入。
●2002年12月:欧盟正式邀请东欧10国在2004年5月1日加入,这些国家大多都经历过共产政权。
●2005年5月至6月:法国及荷兰陆续举行公投,否决在欧盟引进宪法条约,载明自由市场准则的计划。
●2007年1月1日:保加利亚及罗马尼亚加入欧盟,欧盟成员国达到27国。
●2009年12月:里斯本条约(Lisbon Treaty)生效,条约涵盖旧有宪法条约许多条款。除了爱尔兰是以公投通过条约外,其他会员国皆透过国会批准新约。(译者:中央社林亭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