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9月28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28日电)台北地院今天审结远东航空掏空案,判决前董事长胡定吾无罪,至于另名前董事长崔涌及前总经理陈尚群则因逃亡遭法院通缉。
另外,同案被告前远航财务处副总吴勇璋、吴哥航空执行董事楼文豪等人,则分别被依违反证券交易法、商业会计法,判处2年到7年不等徒刑,全案可上诉。
检方指控,崔涌、胡定吾、陈尚群等人民国86年任职远航时,以远航资金成立远邦投顾公司后,再将远邦转为个人持有,主导远航每年给付管理费给远邦,10年间掏空远航新台币6亿多元;他们涉嫌以转投资、假业务真侵占、公账变私账等手法,造成远航蒙受钜额损失。
北院合议庭审理后认为,是崔涌直接下令远航投资创投等事宜,胡定吾并未介入。胡定吾当时多在中华开发银行办公,很少参与远航事务,远邦投顾公司的会议纪录仅是远航人员做成的纸上开会纪录。
合议庭认为,无证据证明远邦资产公司的股份是由胡定吾与崔涌共同掌握,也无从证明远邦投顾相关配息流入胡定吾手中,因此判决胡定吾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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