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和案大事记

【新唐人2012年8月31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31日电)被控杀害汐止吴铭汉夫妇的苏建和、刘秉郎、庄林勋;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再更三审判决3人无罪。

以下是本案大事记

–民国80年3月24日,吴铭汉夫妇遭人发现身中多刀,陈尸汐止家中。

–80年8月,当时现役军人王文孝涉案被捕,并咬出苏建和、刘秉郎、庄林勋共同犯案。

–81年1月,王文孝被依军法审判枪决。

–84年2月,最高法院判决苏建和、刘秉郎、庄林勋3人死刑定谳。

–84年5月,时任法务部长的总统马英九,认为苏案有疑点,没有批准执行枪决。

–89年5月,历经多次非常上诉失败,苏案律师苏友辰声请再审,获台湾高等法院裁准。

–92年1月,高院再审判决苏建和、刘秉郎、庄林勋3人无罪,并停押释放3人。3人首度在官司中获判无罪。

–96年6月,高院再更一审,又改判苏、刘、庄3人死刑。

–98年8月,被告律师团公布李昌钰鉴定报告,李昌钰在报告认为,经重建勘验后,极可能是王文孝1人犯案。

–99年11月12日,台湾高等法院再更二审,宣判苏建和等3人无罪。

–101年8月31日,台湾高等法院再更三审,宣判苏建和等3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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