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8月29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29日电)一名男子被控因与楼下邻居不睦,于是用电动锤钻敲打楼下露台,导致楼下逢雨必漏。台北地方法院依毁损罪,判他1年。
根据法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被告住在台北市罗斯福路,因和楼下邻居不睦,去年5月间拿电动锤钻敲打楼下邻居的露台,凿除露台表面弹性防水层等,导致露台失去防水功能,每逢下雨露台就会积水,造成楼下住家内漏水。
法院开庭时,被告坦承用电动锤钻敲打钻凿露台,但否认损坏他人建物,辩称建物是由双方共同出资兴建,他只是在拆除自家违建。
法官审理认为,被告已构成毁损罪,并审酌他有多项毁损邻居物品的前科,这次犯后依然否认犯行,也未赔偿受害人损失或达成和解,依毁损罪判他1年,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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