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个资新法拟10月上路

【新唐人2012年6月7日讯】(中央社记者温贵香台北7日电)法务部常务次长陈明堂今天表示,“个人资料保护法”新法将在10月1日上路,同时将采两阶段修法,第1阶段“小修”部分,预计7月送立法院;第2阶段大修预计1年内提出。

民进党籍立委尤美女、国民党籍立委陈学圣、亲民党籍立委李桐豪上午召开记者会表示,民国99年4月立法院三读通过修正“个人资料保护法”(简称个资法),对于个人资料保护不再限于经由电脑处理的个人资料,立法院通过至今超过2年,行政院迟迟未公告施行日期,藐视国会,侵犯立法权。

陈学圣说,立法院通过的法律案在行政院躺了2年,行政院几乎凌驾国会变成太上院,对此他无法谅解,将透过党政平台表达不满与抗议。

尤美女呼吁行政院与法务部应尽速确定新版个资法的施行日期,对于旧法保障出现漏洞、新法逾2年未上路的情况,所衍生民众个资外泄遭滥用等权益受损的情况应负起责任。

法务部常务次长陈明堂说,新法通过后外界质疑法令过苛、窒碍难行,法务部这段时间进行各界沟通、制订细则等工作,个资法后续将分“小修”与“大修”两阶段修法,小修部分就是让新法先上路,包括涉及个资的纸本、非纸本,电脑处理与非电脑处理等新制先上路。

他说,涉及“小修”的修正案已报行政院核定正在审查中,预计7月送立法院,施行日期须视立法院的修法进度而定;未涉及修法的部分,规划10月1日上路。

他指出,小修部分将放宽部分限制包括经个人书面同意可使用个资、基于公益目的、记者报导收集处理利用、医疗纪录、现行信用卡的个资初次使用必须负告知责任等等。

陈明堂说,第2阶段修法将全盘检讨,包括目前网际网路云端科技、医疗网、云端、外部监察等因共识度不够,将再邀请民间消费者团体等共同讨论,希望1年内能够提出修正草案凝聚各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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