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5月4日讯】(中央社记者曾盈瑜台北4日电)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林岱桦今天说,有自行车友练习时,遭小客车飙车撞倒,一死一伤,法官却以过失杀人判肇事者1年10个月,她将提案修法,蛇行、竞速等纳入公共危险罪范围。
民国99年7月,自行车友陈长来、方湘评在屏东县万丹乡为自行车比赛练习,车祸造成陈长来死亡,方湘评成为植物人。林岱桦下午在立法院举行记者会,陈长来妻子杨佳玲说,法官采信证人目测的小客车时速,认为小客车肇事时速仅70公里,但她丈夫的脚踏车被撞断成两截,还插入小客车挡风玻璃。
方湘评的妻子蔡靖玉说,家属申请超速鉴定,法官却没做,主观认定肇事者没超速,一审只判1年10个月,但“我先生要躺几个1年10个月?”车祸至今,肇事者对伤者、家属不闻不问,也未探视。
她说,民事调解时,肇事者更双手一摊说没钱,难道死者和伤者就要自认倒楣?希望藉修法,不要再有家庭承受相同痛苦。
林岱桦表示,应将蛇行、两车竞速等飙车行为纳入刑法公共危险罪,加重刑罚,她也建议调整“犯罪被害人补偿金”补偿范围与金额,民事判决后,由“犯罪被害人补偿金”依肇事者赔偿金额一定比例拨付受害者。
自行车友也聚集在记者会场外声援,抗议审判不公,要求肇事鉴定,并呼吁立法保障单车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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