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3月20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20日电)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宾汉公司涉嫌制造贩售黑心起云剂案,今天依诈欺等罪分别判处宾汉老板陈哲雄、王粉夫妇13年与10年徒刑。委任律师表示,陈罹癌病情恶化,请求法官停止羁押。
陈哲雄、王粉上午出庭聆判,陈透过律师向法官表示,医师诊断其癌细胞扩散,请求法官停止羁押,准予交保。法官回应,将持续注意其健康状况,待了解病情后再决定。
宾汉公司涉嫌在民国94年8月至100年5月间,为节省成本、增加食品稳定度,在制造起云剂过程中,违法添加塑化剂,并将黑心起云剂卖给统一、津津、悦氏及爱如蜜等7家知名下游厂商。负责人陈哲雄、担任会计的妻子王粉、协助制造起云剂的大儿子陈威铨及挂名负责人的小儿子陈威丞遭起诉。
本案一审时,法官认为被告2人饰词狡辩、推托卸责,依诈欺、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等罪,判陈13年徒刑、王10年徒刑。陈威铨、陈威丞罪嫌不足,判决无罪。宾汉公司则依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应执行罚金新台币250万元。
高院审理宾汉公司涉嫌制造贩售黑心起云剂案,依诈欺等罪分别判处陈哲雄、王粉夫妇13年与10年徒刑,宾汉公司则依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判罚新台币500万元。全案可上诉。
陈哲雄的委任律师表示,刑度过重,将和当事人讨论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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