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2月8日讯】(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8日电)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天针对运彩案罚富邦金新台币400万元罚锾。金管会银行局副局长邱淑贞表示,富邦金内稽内控若有改善,申请业务、转投资不受影响。
运彩公司离职襄理林昊缙涉嫌作弊盗领奖金,金管会今天表示,运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发行机构台北富邦银行委托办理运动彩券等相关业务,爆发内部人员舞弊事件,富邦金未有效建立、未落实对子公司管理的内稽内控制度,以及未依银行业重大偶发事件规定通报,处新台币400万元罚锾。
邱淑贞表示,运彩是富邦金的子公司,为富邦金的业务单位,应该负第1层的最重要责任,至于金管会所关切的是,富邦金是否做好制度建立及督导的责任。
邱淑贞说,考量富邦金在运彩案中担任辅助性角色,及依照比例原则,违反落实内稽内控原最低罚200万元,金管会加重惩处增加为400万元。
外界关心,富邦金业务及转投资申请是否会受影响?邱淑贞表示,此案富邦金若改善内部管理制度,业务及申请转投资并不会受到影响。相关失职人员,富邦金内部也做了惩处,金管会不另外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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