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6月9日讯】(中央社记者冯昭台北9日电)奢侈税上路,海关第1笔奢侈税案例是从香港来台、价值新台币278万余元的高价毛皮大衣。由于进口人宣称大衣展示后就出口,因此海关除了扣2561元税金,并要求进口人缴押金30万余元。
财政部关税总局表示,这件毛皮大衣取得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核准进口,2日入关,原产地意大利,进口申报货价为278万7644元。
奢侈税 (特种货物及劳务税)6 月1日开始实施,价值50万元以上的毛皮要课10%奢侈税。因此一般民众印象中的奢侈税至少要5万元,首笔仅课2561元,差距很大。
关税总局官员表示,奢侈税是以货价加上关税、营业税等税金的完税金额为计算基础,这件毛皮大衣完税金额为307万3377元,应课奢侈税30万7337元;不过,进口人表示,毛皮大衣是来台参加私人展览,1个月后就会再出口。
官员表示,参加国内展览可免税,但进口人提不出参展证明,因此改依私人展示可视为“租赁”的解释令,改为课征奢侈税金的1/10;又因租赁期最低为1个月,税金再乘以1/12,暂课奢侈税2561元。
官员表示,但为避免毛皮大衣未如期出口,海关要求进口人缴足差额当保证金,也就是进口人还是要先缴30余万元,毛皮大衣若确实出口,再退还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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