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月21日讯】发生于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下午的天安门自焚案是中共栽赃法轮功的惨剧,今天我们从涉案人员的烧伤程度来看一下中共对这起案件的特意安排。
关于天安门自焚,中共媒体的报导都是相同的,更有央视的焦点访谈亚博官网的录像相印证。第一个点燃自身的是王进东,间隔几分钟后,郝惠君、陈果母女与刘春玲、刘思影母女才相继点燃。从中共的报导中我们也可以看出,当时扑灭郝惠君、陈果、刘春玲、刘思影身上的火焰时间总共才一分半钟,给王进东灭火的时间也是不到一分钟。当时每个人都有四至五个灭火器围着灭火。在扑救第一个着火的王进东时,王还拒绝扑救。新华社是这样报导的:“就在众多民警拼尽全力扑救时,这个男子一面继续高喊×教口号,一面不停掀开盖在他身上的灭火毯,拒绝施救。”
央视焦点访谈亚博官网的录像:王进东在天安门广场上安稳地坐着,警察拎着灭火毯在他身后静静地站立,等王进东对着镜头喊完台词,才盖上灭火毯;而且王进东两腿中间的塑料汽油瓶在大火中不燃烧、不变形。
十九岁的陈果烧伤面积达80%,深三度烧伤近50%,头、面部四度烧伤,形成黑色焦痂。十二岁的刘思影全身烧伤面积达40%,头、面部四度烧伤,双眼睑外翻,颜面、双手基本毁损。
据见过郝惠君的人讲,她虽没有女儿烧的严重,也是一只眼睛被烧瞎,剩余的一只眼睛只能通过一个黄豆大的孔去看。嘴唇烧掉了,头上也被烧的不长头发;手脖上缠着一条毛巾,因为手已经没有了,她要用毛巾擦拭嘴里流出的口水。看上去真像一个木偶。她们母女二人是由专人二十四小时护理的。
王进东烧的最轻。虽说被判了刑,但是因为他批判法轮功的态度最为彻底,又接见记者又写书的,不但上电视,还频频到其它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地方去“现身说法”,见过他的人当然比较多了。他都没怎么烧伤,连头发都是完好无损的。
我们不禁要问,第一个点火的王进东为何烧的最轻?民警发现他“自焚”时,即使一见火焰立马就想到了这是人在自焚,可首先得找灭火器啊。报导中说的明白,五人自焚者中只有王进东是拒绝施救的。不管从哪一个方面分析,第一个点火的都不应该是被烧的最轻的一个,而只能是最严重的一个。这是常情常理。
如果我们照着这个疑问的思路去分析的话,会发现自焚烧伤的“安排”是相当有讲究的。当然这个安排只有导演这件事情的中共知道了,那就是什么人必须烧死,什么人烧伤到什么程度,这个安排必须非常的细致,不然的话回答不了自焚后所造成的现实。
先说死掉的刘春玲母女。美国著名的《华盛顿邮报》在二零零一年二月四日的头版头条发表了调查报导《自焚的火焰照亮了中国的黑幕──当众自焚的动机乃为加强对法轮功的斗争》。邮报记者菲力蒲•潘亲自到开封实地调查,邻居们说从来没有人看见过刘春玲炼法轮功。由此可见,刘春玲的所谓烧死就是内定好的了。因为一个与法轮功没有任何联系的人去自焚,从她身上找到质疑自焚的疑点太多,所以为了造成民众心理承受程度的无比惨痛,就必须要找一个人在现场死掉,刘春玲就这样被中共选中了。这在《伪火》中也有相当明确的揭露,因为央视播放的录像中,导致刘春玲死亡的是抽向她头部的物体;要在迅速扑灭的火焰中把人搞死,恐怕也只有这样一种方式。
央视天安门自焚镜头的慢动作重放
刘思影的死就更好解释了。怎么能留着一个孩子呢?这个孩子有什么样的智力能够面对世界媒体的质疑?她当时十二岁,谁能保证在以后若干年的岁月中,她不会把她所知道的实情说出去?所以,当她被抬上救护车痛苦的呼喊“妈妈”,以及在切开气管后清晰的回答记者用以栽赃法轮功的问题,以煽起民众对法轮功的仇恨后,她的死也就成了必然。须知,刘思影是在脱离生命危险后,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死掉的。
违反医学常识的央视自焚录像:小女孩刘思影在做了气管切开手术几天后带着插管,声音清晰地接受采访并唱歌。记者不穿卫生服,不戴口罩,直接采访。
郝惠君与陈果母女是自焚者中最漂亮的。特别是陈果,中央音乐学院的大学生,花一般的年龄,花一样的容貌。从她的照片中看到,她长的娟秀苗条,一身的清纯。郝惠君是一个音乐教师,也有着优雅的气质,不俗的外表。那么为什么要留着她们母女?显然是在为这次自焚留下所谓的证明。证明什么呢?这母女二人在对记者的回答中,以及后来在中共为“转化”法轮功学员所扮演的角色中,人们不难看出,这母女二人正在用自己的所谓亲身经历竭力构陷着法轮功。
我们从这个角度很容易看出中共自焚案的造假来。把美好的烧到最令人痛心的程度,把与法轮功没有任何关系的灭口;当然还得找一个能四处游说的代表,他当时还得表现的最为“坚强”,既拒绝施救,又大呼口号。这样的安排可真是煞费苦心。然而人们的一个简单的质疑就把这一切伪装都剥下了:为何最美的烧的面目全非?为何与法轮功没有关系的要当场打死、以后害死?最先点火的为何会毫发无损?
当然还有一个相应的质疑,这些人当时就是被恰到好处的烧到中共所需要的程度的吗?是不是在医院里被做了手脚?
天安门自焚伪案过去九年多了,世人对它的质疑从来没有停止过。有些事恐怕连当事人自己都说不清。而说的清的人能够自曝其丑吗?
不管中共怎么遮掩,造假留下的痕迹总归会被揭穿的。人权团体“国际教育发展组织”于二零零一年八月十四日在联合国会议上,就“天安门自焚事件”,强烈谴责中共当局的“国家恐怖主义行径”:所谓“天安门自焚事件”是对法轮功的构陷,涉及惊人的阴谋与谋杀。声明指出:录影分析表明,整个事件是“政府一手导演的”。中共代表团面对确凿的证据,没有辩词。该声明已被联合国备案。
更令中共极度难堪的是,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八日由新唐人电视台制作、揭露“天安门自焚真相”的纪录片《伪火》,从各国参赛的六百多部影片中脱颖而出,获得第五十一届哥伦布国际电影电视节荣誉奖。《伪火》以触目惊心的画面和精辟严谨的分析,揭示了“自焚”案的诸多疑点,从而证实了整个事件是中共企图栽赃法轮功而炮制的造假案。
──转自《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