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9月21日讯】(中央社记者赖又嘉台北21日电)台南扁友会会长黄永田前年将国民党立委邱毅假发遭掀的照片印制成名片散发,遭邱毅提告。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判决,黄永田必须在6报头版下方,刊登道歉启事1天。全案可上诉。
法院判决指出,黄永田为参选台南市议员,将他前年底在监察院前强行摘取邱毅假发的照片印制成竞选名片,并到处散发,邱毅认为黄永田除侵害他的肖像、隐私权及名誉权,提起民、刑事告诉。
刑事部分,黄永田已遭判刑6月、得易科罚金定谳。
民事部分,法院一审时,认为黄永田行为已足以使阅览名片者对邱毅外貌及惊吓、困窘表情作讪笑的负面评价,确已损害邱毅名誉,判黄永田应在中国时报、联合报、自由时报、苹果日报、经济日报、工商时报头版刊登1/2版面的道歉启事1天。
高院今天将黄永田上诉驳回,仍判他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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