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2月18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何平采访报道)在中国,暴力拆迁问题不断升级,拒绝拆迁的人自杀自焚事件频出。12月16号中国“维权网”呼吁,废止中国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尊重和保护公民财产。
“维权网”在呼吁书中指出,仅在今年,北京、上海、湖南、江苏、山东、内蒙古等地先后发生多起由严重侵犯公民财产权的强拆引发的自焚事件。特别是在今年11月13号,四川成都市民唐福珍在房屋遭强拆时自焚身亡。其家人被以“暴力抗法”罪名拘留,闻讯前往悼念的市民也被警方严密控制。针对这种全国愈演愈烈的侵权势态,“维权网”强烈呼吁中国政府尽早废止导致暴力强拆的行政法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中国民间的“民生观察工作室”负责人刘飞跃对此认为:“强拆现在各个地方非常的普遍。成都自焚事件是很典型的,实际上在它之前也有很多拆迁户被打死或自杀的。这些事件以前都发生过。强拆它有一些规定有一些程序、条件。当地开发商他们是一个利益集团,利益共同体,他们往往完全把这些规定抛在一边,这种结果造成无数的人权悲剧。确实应该说这个拆迁条例到了必须要彻底改变的时候了。”
“维权网”的呼吁书指出,目前在中国,暴力强拆现象普遍存在的根源在于:中国缺乏宪政制度;中央政府不作为;地方政府滥用公权力;政治权力与房地产开发商相结合构成强大的利益集团;房主维权要面对强大的国家暴力机器。另外,由于中国长期以促进 GDP增长作为单一价值导向的畸形经济发展模式,导致人权状况低下,这不仅成为一种制度性的安排,也已成为一种政治文化。公民在无力合法保护自身财产的情况下,自焚变成了一种绝望的抗争。
北京的维权律师江天勇指出,保障公民权利的根本措施在于建立宪政制度,维护宪法确立的各项公民权利,以及对行政司法权力的制衡:“跟其它的权力受到侵犯一样,由于中国本身的机制使得各项权力不能相互制约,民众也没有真正的法律的保障使他们自由结社,一个一个的个体与强大的利益集团无法去抗衡。所以说这是一个体制导致的问题。那么就需要公民社会各方面都来参与积极推动中国走向一个宪政的国家。法制的这样一个状态中,公民权利才能真正有保障。”
近日,北京大学法学院的5位教授向全国人大提出建议,认为现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的补偿标准,拆迁过程中各方关系界定,以及许可程序方面都存在于宪法和法律相互抵触的问题。江天勇律师认为,解决暴力拆迁问题需要建立相应的《征收法》并与现有的《物权法》、《合同法》协调,而且如何确保政府的行政运作遵纪守法也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本身这些问题的产生是由于现在的土地制度和现行的体制导致的。如果真正的解决问题应该废除现有财经条例,建立征收法,应该让现有的《物权法》包括《合同法》在内的充分发挥它们调整的功能。另外政府的运作应该严格遵守现有的法律。现在我们看公民有问题,权利是不是侵害得送到法院,法院不受理,这都是没有正常的发挥调节的作用导致的。 ”
据中国官方“人民网”报道,本周三,国务院法制办就“拆迁条例”的修改召开论证会。讨论的问题涉及:公共利益如何界定、征收决定程序、补偿标准、拆迁条件和程序以及争端的解决机制等。报道说,有关《拆迁条例》的修改条款拟定后,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权益关注组织“民生观察”的负责人刘飞跃表示,新的法律、法规在中国目前的体制之下,能否得到切实的遵守却令人担忧:“这当然应该说是好事了。当然我们还是有很多担忧。即使新的条例出来了,在中国目前这样一个社会制度下,权比法大这样一个社会,不尊重人权这样一个社会环境下面,是不是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我想这都是应该打问号的。”
中国的“维权网”就目前各地 房屋暴力拆迁问题不断升级发出呼吁,要求废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责令行政机关退出商业开发拆迁领域;依法追究强制拆迁导致公民生命财产受到侵害的当事人责任;确立对公民私有财产与其它形式所有制财产的平等性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