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0月20日讯】郭泉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10年,法律专家张赞宁教授认为,当局对郭泉的指控和判决是违宪的。著名刑法律师莫少平也表示,判刑涉及法律界一种有争议的观点,法律界认为“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立法与宪法冲突,应该废除。
对于前南京大学副教授郭泉被判10年重刑,法律专家张赞宁教授指出,当局所指控的罪名是所谓的“颠覆国家政权”罪,从法律上讲,是站不住脚的。
张赞宁:“中国的宪法不是公民有言论自由,有结社自由吗?所以他这个判决是违宪的。郭泉这个颠覆国家政权罪是根本就不能成立的。我认为是文字狱。”
张赞宁认为,国家就是人民土地,是颠覆不了的,反对执政党或反对政府就是反对国家这种理论,中共在70年前自己就曾经批判过,现在却拿来用以制裁它的反对者,这是双重标准。
由于“颠覆国家政权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与宪法赋予公民结社自由及言论自由的界定冲突,著名刑法律师莫少平指出,其立法一直备受争议。
莫少平:“(法律界)更激烈的说法,应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本身立法和宪法是冲突的,是违宪的,有更激烈的观点说那你颠覆国家政权罪本身,你是和宪法的公民结社自由是相冲突的,那也应该取消掉。”
近10年来,中共以所谓的煽动颠覆和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将一些跟它不同调的人士判刑关押,因而不断有中国学 者联名,要求当局废除该项控罪。
新唐人记者白梅、宁修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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