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8月3日讯】(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3日电)前总统陈水扁女儿陈幸妤今天出庭表示,虽然她今年学籍已让人,但明年还是得要申请学籍,“总不能一直限制我出境吧”。法官则认为审理期间被告不宜出国,继续维持限制出境。
陈幸妤因为在国务费案中,被控对当时的查黑中心与特侦组作伪证,遭特侦组移送台北地检署后起诉,检察官并将她限制出境。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开庭,审理陈幸妤的限境处分。审判长陈兴邦一开始就先问公诉检察官郭腾月,北检的限制出境到底今天还有没有效?郭腾月无法给予精确的答案,仅表示起诉后10多天就应该失效了。
陈兴邦又问陈幸妤,现在是不是还要出国?陈幸妤说,现在出国已来不及了,因为她的学籍已经让给别人了,“但总不能一直把我限制出境吧”。她还问审判长,自己还需要申请明年的学籍,是否可以短期进出国。
陈兴邦表示,本案并不复杂,审理期间也不会很久,法官不希望被告在审理期间还出国,现在先暂时维持陈幸妤的限制出境,如果有需要短期出国,可以再向法院声请,合议庭会再行审酌。
陈兴邦告诉陈幸妤,出国一事,“如果你有道理就听你的,没有道理就听我的,如果不服,可以向高院反应”。今天准备庭仅10分钟即结束所有程序。
陈幸妤今天在法庭上,仍维持对伪证罪指控认罪的态度。陈幸妤委任律师陈国华表示,本案案情单纯,极可能在下次13日开庭时就完成辩结,即使13日没有完成辩论程序,应该再开一次庭即可结束,因此预计可以很快的完成审理程序并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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