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7月20日讯】山东曹县网民段磊在互联网发帖,举报一名当地官员贪污受贿,曹县法院7月17日以“诽谤罪” 对段磊进行审判,但以“涉及隐私”为由,禁止段磊的家人以及媒体记者旁听。
28岁的段磊在2月份分别在天涯社区等网站发表6篇内容相同帖子,称向省委举报曹县庄寨镇党委书记郭峰,“大量贪污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亲戚朋友强揽工程,其子郭某经营KTV并卖毒吸毒、卖淫嫖娼,长期包养情妇”。
曹县人民检察院以段磊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为由,于7月3日对他提起公诉。
前《法制日报》记者及著名网络评论员李勇认为,这是当局利用法律手段打击批评官员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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