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5月19日讯】(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19日电)驾驶警车撞伤两名517游行群众的员警林健智,今天傍晚遭台北市警局依违反服勤员警勤务规定,执行公务有重大疏失,记一大过处分,同车员警廖干智也遭记过两次处分。
林健智在17日晚间执行巡逻勤务时,驾车在杭州南路撞伤两名穿越车道的游行民众,造成两人受伤送台大医院急救。
台北市警局调查过后认为,林健智与廖干智两人担任巡逻勤务未经报准,擅自延后出勤及变更巡逻路线,不遵守规定执行勤务,情节严重,违反台北市警局服勤员警勤务规定。
此外,林健智驾驶警用巡逻车,未注意前方状况及行经无号志路口未减速慢行肇事,违反警察人员驾车安全考核实施要点。因此,市警局将林健智记大过一次、廖干智记过两次,两人所属的中正一分局,分局长陈铭政与警备队队长陈华龙也各记过一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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