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2月12日讯】(中央社台北12日电)四川省多个县市局长、副局长日前接到“杀手”电话,结果令人难以置信,竟然先后有17名局长给“杀手”汇去人民币近12万元(约合台币59.6万元)。这种现象背后反映的问题令媒体忧心。
新华网引述潇湘晨报一项评论指出,直到四川资阳1位张姓局长报案,这两名恶意敲诈自称为“杀手”的农民才被发现。
评论说,地方的局长或副局长,相较于普通公众,应该更容易调动司法资源来寻求公平与正义。然而,这些官员却选择“拿钱消灾”的“私了”方式,这样的状况显得很吊诡。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可是,这些拿钱消灾官员却主动地放弃法律,评论认为,他们内心之所以对法律失去信仰,原因或许在于:一方面,花个几千或者上万元来消灾,对官员来说可能只是小菜一碟,根本不会像普通公众那样,感觉是割肉流血;另一方面,以“人治”的模式来解决问题,已经成为他们的习惯。
评论分析,如果整个社会都缺乏对法律的信仰,岂不会形成巨大的法制危机?四川17名局长或副局长面对“杀手”敲诈,选择拿钱消灾,这场“杀手的神话”就是法治社会最大的黑色幽默。连这样的官员自身都对法律没有起码的信仰与信任,公众又怎么指望他们能够依法行政,能够向社会传递必须的公平与正义?
评论强调,要建立全社会的法律信仰,就必须有切实的护法行动。对四川17名县市的局长或副局长,相关部门也就没理由安之若素,应该将这样的“损法官员”昭示天下,以唤回公众对法律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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