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月6日讯】台湾劳保新制实施后,过去曾投保,但已退保,俗称断保族劳工,只要年满60岁,原来失效年资可以复活,请领年金,1月5日新制开办的第1个工作天,全台就有20000多人提出申请,劳保局预估,符合资格者约58万人,劳保局将因此增加支出260亿经费。
一大早,劳保局大厅,就被洽公民众挤得水泄不通,多数民众都是来请领元旦开办的劳保年金,他们说,现在申请,过年前就领到钱,真好,
请领劳保年金民众:“现在时机那么差,想说又没工作好做,领到后感觉过年比较踏实安心。”
请领劳保年金民众:“不了解啊,我刚刚收到通知,收到通知后就来这里办理。”
不过,许多民众还是搞不清楚如何申请。
劳保局表示,请领劳保年金需年满60岁,曾投保,已退保者,而且没请领过老年给付,才可提出申请,预估全台约有58万人受惠,政府得增加260亿支出,但劳保局说钱不是问题。
劳保局给付处经理 黄金乙:“各位劳工朋友不必担心,劳保局的财务问题,劳保局的财务是资金调度而已,260亿还可调得出来,这方面劳保局可以挂保证没问题。”
至于劳保年金给付方式,年资未满15年者,可请领一次金,以劳保年资乘月投保薪资计算,例如年资10年,月投保12000元,可以领到 12万,但年资满15年者,则请领每月年金直到死亡为止。
例如年资有35年6个月,平均投保薪资32000元,每个月就可以领到17608元,劳保局提醒民众,符合资格的断保族,只要持身份证影本、申请书及存簿影本,就可以向劳保局,提出申请劳保年金给付。
新唐人亚太电视 台北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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