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9月15日讯】【百姓话坛】(35)李桂芬:公安杀害了我无辜的女儿 – 女儿被害死,派出所非法施用权力十年多了。
北京居民李桂芬的女儿受人陷害,于1998年2月23日,被北京市公安局崇文分局体育馆路派出所抓捕,并死于该派出所,年仅33岁。随后,李桂芬又被押解到派出所非法置留了23个小时,方才告诉其女儿的死讯。该所所长称其女儿服毒自杀,并欲同李私了,遭到李桂芬及其家人的拒绝。李桂芬认为女儿死因可疑提出控诉却四处碰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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