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自中共十八大担任中共最高领导人后,针对江泽民集团掀起反腐“打虎”运动,背后矛盾的核心其实是迫害法轮功问题。三年多以来,习当局反腐“打虎”的目标逐渐汇聚到摧毁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体系上来,如废除劳教,抓捕“610”机构头目,“有案必立、有诉必应”等等。现在,有迹象显示,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系统开始失灵,并有望在不久走向全面崩溃。
来自明慧网的文章称,2016年3月27日一篇题为《周向阳、李珊珊案重审开庭说明了什么》的评论文章提到,天津东丽区法院违法审判法轮功学员周向阳、李珊珊后,遭到家人和律师的控告,法院不得不作出重新审判的决定。中共迫害法轮功本身就是违法的,借用法律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更是违法。按照惯例,法院对这类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的案例都不会重审,可是如今周向阳夫妻的案件却重审了。文章分析法院被迫重新开庭时提到两点:一是因为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幕后人员都在纷纷为自己留后路;二是法官非常害怕因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而被告上法庭。
明慧网文章提及的另一起案例颇为有趣,即辩护律师和法院共同迫使公诉人放弃起诉的案例。公诉人在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张金升时,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非法起诉张金升。律师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予以驳回,并列举了警察对张金升刑讯逼供的事实为张作无罪辩护。当公诉人拿出光碟进行诬陷时,张金升要求当庭放映。公诉人不敢播放。在法官的要求下不得不当庭放了起来。光碟的内容为“起诉江××,全球公审江××。给翟红军的一封劝善信,解体党文化”等。律师作出辩护称:“这些没有一样是有罪的,相反这些东西恰恰说明大法弟子的大善之举。”最后,法官问公诉人:“公诉人,你还有什么话说吗?”公诉人回答:“没话可说,希望从轻发落。”
这个案例之所以说有趣,首先是法院法官居然同辩护律师站在同一立场上来对付公诉人,使公诉人的起诉无法按其路数进行;其次是公诉人所持有的光碟本想借光碟指证法轮功修炼者张金升有罪,不料光碟被播放后不但显示张金升修炼法轮功无罪,还显示了大法弟子张金升的大善之举,反证了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有罪;再次是面对事实,公诉人坦陈“没话可说”,反过来替张金升求法庭“从轻发落”。这一起庭审案例如果让江泽民亲眼目睹,不知道江该作何感想。
明慧网的文章还列举了另一件“法院不管检察院退卷公安局只好放人”的案例。该文称,2015年9月25日晚,山西省侯马市法轮功学员李美玲在贴真相资料时被绑架。10月30日,检察院将她非法批捕,企图对李美玲非法判刑。然而案子到了法院,法院不管,退回检察院。检察院又问司法局,司法局也不管。于是检察院将案卷退回公安局。而这时李美玲已经被非法关押半年,公安局只好以拘役半年作为处理。李于2016年3月25日回家。
相关案例还有一些,就不一一列举。这几桩案例给我们呈现了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在习当局反腐“打虎”逼近江泽民之际,中共法院的法官们不愿意继续充当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政治工具了。他们或许开始认真思考这些问题了,比如信仰和修炼法轮功究竟有没有罪?江泽民指责法轮功有罪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最终,不得不促使法官们作出更进一步的推论:既然信仰、修炼法轮功无罪,既然对修炼法轮功的学员进行判罪缺乏法律依据,那么,江泽民下令迫害法轮功、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就是严重犯罪。
令中共法院的法官们能作出如此改变的,主要是因为迫害法轮功已经难以为继。比如江泽民被起诉,“610”机构头目抓捕,劳动教养制度废除,大批跟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官员落马。习近平当局除了反腐“打虎”步步紧逼江泽民之外,以及军改后着手整肃公检法司等政法系统,等等。
可以预期,越来越多的法院将参与到拒绝审判法轮功学员的行列中来,直至最后终止迫害法轮功。而随着习当局反腐“打虎”倒江的步步紧逼,审判江泽民或将正式列入法院的议事日程。法院由此前的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到最终改为审判江泽民,仅仅只差一步。
──转自《大纪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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