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10月27日訊】中國電商巨頭阿里巴巴集團(Alibaba Group)同意支付4.335億美元(約30.9億人民幣),就美國投資者提起的集體訴訟達成和解,但否認該集團存在任何過錯或責任。有律師表示,中國的投資者也有可能「分一杯羹」。
北京時間10月26日(美國時間25日),阿里巴巴集團發布公告,披露了關於該集團就美國投資者提起的集體訴訟案達成和解的消息。
公告稱,公司此舉是為了避免進一步訴訟帶來的成本和干擾,而和解取決於包括法院批准在內的許多條件,「並不構成承認或認定訴訟中提出的索賠有任何法律依據」。
據公開的資訊,今年8月,阿里巴巴發布的二季度財報中,已經列出了一筆金額為31.45億人民幣(約合4.33億美元)的計提準備金。據估計,這筆錢就是用於應對投資者集體訴訟案件的。
這是一件由部分美國投資者在美國紐約南區法院對阿里巴巴提起的證券集體訴訟案。和解文件顯示,此案的提訴者,是2019 年11月13日至2020年12月23日(含)期間,購買或以其他方式獲得阿里巴巴美國存托股票的所有個人和實體。
原告指控阿里巴巴存在 「排他性行為」(指行業壟斷行為),但該公司沒有及時向投資者提示相關風險。原告還認為,螞蟻集團的首次公開募股(IPO)所作的陳述存在「重大失實」,並指稱由於阿里巴巴的「虛假和誤導性陳述」,導致阿里巴巴的股價被人為誇大了,給投資者造成了經濟損失。
在此案的認定過程中,法院駁回了原告對阿里巴巴就螞蟻集團IPO所發聲明的質疑,但對阿里巴巴是否存在壟斷行為及失實陳述的問題,雙方存在激烈爭議。經過法院的多輪調解,最終雙方達成和解協議。
值得注意的是,阿里巴巴發布的和解文件中表示,反壟斷索賠涉及電子商務市場和中國反壟斷法的複雜經濟和監管問題,相關索賠是「一個重大挑戰」。
針對阿里巴巴同意支付近31億元人民幣與集體訴訟的投資者達成協議一事,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游雲庭在接受陸媒採訪時分析稱:從阿里巴巴的角度來看,該公司曾在國內受到市場監管總局的處罰,若繼續進行訴訟程序,阿里巴巴的確有較大的賠償風險;從原告角度看,索賠流程冗長,且大量證據取得需在中國國內完成,而且還面臨著需要證明其重大損失因果關係的問題,原告也存在索賠失敗的風險。這些因素促使雙方最終選擇達成和解。
游雲庭表示,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阿里巴巴美股的中國投資者,也有望從這筆高額和解金中分得一杯羹。通常在走完和解流程或收到阿里巴巴和解金後,代理這項訴訟的律師事務所會在其網站公示。屆時,投資者可通過網站入口填寫表格、提交證明等,通過審核後就會獲得相應損失賠償。而在此期間,投資者可注意證券機構的相關郵件通知或自行登錄相關律所了解事件的進展情況。
(記者何雅婷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