斂財逾1億元 深圳前市長陳如桂被判無期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08月07日訊】8月6日,中共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前副主任、深圳市前市長陳如桂被判無期徒刑,其被指控受賄1.08億餘元(人民幣,下同)。

陳如桂被指控,2003年至2022年,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項目推進、企業經營等牟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1.08億餘元。

陳如桂任中共廣州市建委主任、市建設工委書記,廣州市政府祕書長,廣州市委常委、副市長,廣州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中山市委書記,深圳市委副書記、市長,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等職時,被指大肆斂財。

因此,陳如桂以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22年6月,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陳如桂被查。同年12月被雙開。當時中共官方通報稱,其違規幫親屬調整職務;幫親屬承攬工程、吸收存款牟取利益,搞權錢色交易;大搞政商勾連,隱身幕後收錢斂財等,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大陸財新網報導,陳如桂是廣東本土官員,仕途主要在廣州和深圳,曾深耕廣州27年,長期分管城建領域。陳先後以廣州市建委主任和分管城建的常務副市長身分,負責該市「消滅爛尾樓」工作十餘年,而這恰恰是廣州官場腐敗「重災區」。

陳如桂落馬前,廣州市前副市長曹鑒燎、前常務副市長蘇澤群分別在2013年和2020年「落馬」,二人均曾分管城建。

有知情人士表示,2021年9月,蘇澤群在出庭受審前,向上級舉報了陳如桂。陳如桂一度被帶走問話,但很快重回工作崗位。

據報,蘇澤群在退休後,利用此前已下海的身邊工作人員,染指廣州新一輪舊城改造,這是其落馬的重要原因。

陳如桂是繼許宗衡之後,又一名曾任深圳市長的落馬高官。2005年,許宗衡出任深圳市長,2009年6月在任上落馬。2011年5月9日,許宗衡被判死緩。

陳如桂迫害法輪功

此外,陳如桂任廣州市政法委書記期間,曾積極跟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追查國際)追查並多次被海外明慧網點名(相關鏈接)。

除陳如桂外,還有兩任廣州市政法委書記落馬。

2015年11月8日,廣州前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吳沙被調查。2017年12月22日,吳沙以受賄罪被判刑十年。

2022年3月29日,廣州市委前常委、政法委前書記謝曉丹被調查。

跟陳如桂一樣,吳沙、謝曉丹也因迫害法輪功學員被追查國際追查並被海外明慧網點名。

追查國際通告曾指出,自1999年7月以來,廣東省廣州市公、檢、法、司和「610」系統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群體滅絕性迫害,非法抓捕、關押、酷刑虐待、庭審、無罪判刑,造成眾多法輪功學員致傷、致殘、致死。

(責任編輯:李恩真)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