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2024年08月03日訊】「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是中共規定的一種「違反基本人權的強制拘押措施」。中國不少異見人士都曾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受害者之一的中國人權律師王全璋指出,這項制度近年已廣泛運用在一般民眾身上,「相關規範本來就違憲,早就該廢除」。
《南方週末》7月20日發表一篇調查報導指,辦案人員為了獲取口供,對「指定居所監視居住」者刑訊逼供,手段包括強制戴手銬、腳鏈坐審訊鐵椅、毆打、電擊、挨餓、限制如廁等,甚至多人在「指居」期間被酷刑折磨致死,進而引發探討這項制度的存廢問題。
王全璋在2015年「709大抓捕」事件後被逮捕,遭判刑4年6個月。2020年4月出獄後,他就被監控在指定居所,後來回家了,又被24小時監控。他日前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形容,遭指定監居期間他切身體會到「生不如死」。
「不是一般的不准打電話,不准自由活動,是完全的失去(自由),甚至呼吸、喘氣、吃飯,說不好聽的,就連放屁都要打報告的。」他說。
據台灣中央廣播電台8月2日報導,王全璋在接受節目「為人民服務–楊憲宏時間」時專訪指出,「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本來是應該比被逮捕或在看守所被羈押,更加人性化的措施,當事人在被軟禁期間,應有正常的生活自由、通信權、會客權等各種權利,而且當事人可能也剛好沒有住所,所以被指定在一個地方住,看起來很人性化,但官方實際執行,卻完全不是這樣,甚至就此展開嚴刑逼供。
他說,相關制度原本限定用在3種人身上,包括危害國家安全、有重大貪污賄賂,以及涉黑涉惡,但新的《國家安全法》在2015年出爐後,這項制度已被濫用到全民,甚至有人大代表也「中招」,他們當時去通過這個制度的時候,根本沒有想到有一天自己會被反噬。
《南方週末》報導稱,指定監視居住制度需要改變已成中國學界共識,目前已有多名學者公開發表改革呼聲。
但王全璋認為,會不會在短期獲得改善或廢止,還很難說。不過無論如何,這個違憲的規範,本來就該儘快廢除。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