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罪行錄之二百零一十六:李爽事件

整理:袁斌

中國人和外國人談戀愛、結婚,今天在中國沒人會感到奇怪,更不可能因此坐牢。

現在的年輕人顯然無法想像,四十年前一個年輕女性會因為跨國戀情被判勞動教養。

但這確是曾經發生過的真事。這個年輕女性的名字叫李爽。

1956年,李爽生於北京一高知家庭,父親曾被打成右派。因為家庭背景,很小的時候,李爽就被幼兒園阿姨歧視,冬天罰她站在教室外,凍得腳都穿不上鞋襪。

那些場景,長大後她還會不斷夢到。

她還總是看見父親站在幼兒園走廊的一頭,但永遠也摸不著他。「童年的傷害會使一個孩子對人間是否有愛產生本質上的懷疑。」李爽在回憶錄裡說。

文革中,李爽的家被抄,那時她才九歲。鋪天蓋地而來的反省、檢舉、批判,讓李爽父母險些招架不住,而小夥伴們的疏遠和辱罵更讓她感到恐懼,「小孩不會懂的,會覺得自己總是做錯事」。李爽甚至嘗試過用煤氣自殺。

這樣的處境,令李爽從小就養成了反叛的個性。

長達後,李爽喜歡上了畫畫,與藝術結下了不解之緣。

文革結束後,國門打開了,北京成為了首先接觸現代西方文化的先鋒陣地,這裡聚集了當時中國最有才華的藝術家和知識分子。北島、舒婷、阿城、食指、曲磊磊,都是李爽經常一起交流的朋友。

1979年星星畫會成立,李爽是唯一的女性成員。作為一位新晉畫家的她,開始出現在北京的文藝圈。當時,有許多外國藝術家、外交官也經常和北京文藝圈的朋友聚會。在一次聚會上,李爽結識了一位叫白天祥的法國外交官,他對李爽的外貌、言行和才華一見傾心。很快,兩個人就陷入了熱戀。

擱在今天,這不過是一樁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跨國戀情。但在當時,一個中國人和外國人談戀愛卻犯了大忌。跨國婚姻更是被法律禁止的。

於是,李爽與白天祥的的戀情一經公開,便立即遭到了巨大的社會壓力。

很快,更大的厄運又突然降臨。

1981年9月9日,下午五點,因為秋老虎,太陽依舊烤人。

當時人在北京外交公寓的李爽,突然接到姐姐打來的電話,「大兵說裡面的人得下來接我們,才可以進去。」

接罷電話,李爽隨手抓起一件淺藍色夾克,出了門。

走到外交公寓的玻璃門前,李爽本能地感到有些異樣,她遲疑著停下了腳步,但已經來不及。

一雙手死死鉗住了她,把她往外拖,接著撲過來幾個五大三粗的警察,有外國人大喊,「外交領地不許隨便抓人!違反國際公約!」轉眼,她已經被塞進一輛飛馳而來的軍用吉普裡。

被關進看守所後,李爽沒日沒夜地被提審。審問她的警察要求她寫公開信,自願斷絕與白天祥的關係,並且聲明從未與他發生過任何感情。「李爽,何苦的呢,好好想想人家法國的外交官會看上你嗎?」但李爽倔強地拒絕了。

經過三個月的審訊之後,李爽被以「流氓罪」判處兩年監禁。白天祥也被驅逐出境。

此事在當時轟動一時,被稱為「李爽事件」。因為是和外國人「耍流氓」,不少國人視李爽為「國際女流氓」。與此同時,在中國的各個單位與學校,批判「李爽事件」的會議正到處舉行,李爽的所作所為被認定「有損國格和人格」。

白天祥回法國後,組織了營救李爽的組織,法國很多藝術界和政界人士紛紛參與。幾百人聚集在巴黎街頭,他們舉著李爽的畫像,巨大的橫幅標語上用中法文寫著,「李爽無罪」。

1983年,法國總統密特朗訪華,特意向鄧小平轉達了釋放李爽的請求。一週後,李爽被批准出國、結婚。

「我只不過是為了活得像自己一點,無意中觸碰了最堅硬的權柄。」多年後,李爽在她的回憶錄《爽》裡如此回憶說。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作者提供/責任編輯:劉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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