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07月25日訊】中共統戰部前副部長、國家宗教局長、崔茂虎,被控受賄,週二一審宣判,獲刑11年。據《明慧網》報導,崔茂虎曾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受到國際組織的追查。
通報稱,2007年至2023年,崔茂虎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043萬元,賄賂金額特別巨大,鑑於崔茂虎「認罪悔罪」,法院「從輕處罰」。
遼寧瀋陽中院一審宣判,以受賄罪判處崔茂虎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150萬元人民幣。
根據公開簡歷, 59歲的崔茂虎,長期在雲南省任職,曾任雲南省委組織部辦公室副主任、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組織部副部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廳長、黨組書記;麗江市委書記、雲南副省長、雲南省委常委、祕書長。2022年,擔任中共統戰部副部長、國家宗教事務局局長,於去年三月落馬。
據《明慧網》報導,崔茂虎曾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於2010年4月,聯合召開對迫害法輪功突出表現的所謂「表彰大會」。此外,崔茂虎任麗江市委書記期間,對付文德、宋南瑜、廖健甫、周富明四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判刑,負有責任。其中,廖健甫被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遭迫害致死。
崔茂虎任職的中共國家宗教事務局,被控參與迫害法輪功。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對國家宗教事務局,及歷任局長葉小文及王作安等進行追查。
新唐人電視台記者李梅、張曉宇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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