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10萬人抗議國會「改革」 媒體釐清四大爭議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05月27日訊】當地時間5月24日深夜,台灣藍白兩黨合作強推所謂「國會改革」法案,在台灣執政黨及民眾的強烈憤慨與抗議聲中,完成了大多數法條的「二讀」,其餘14個條文將於本月28日續審。然而,立法院外,台灣民眾的反對聲浪正在不斷高漲。

美國之音26日發文,梳理了引發台灣整個社會震盪的四大爭議要點

其一,藐視國會罪,引發立院無限擴權恐將帶來嚴重後果的質疑。

相關法條規定:包括總統在內的被質詢者,不得任意缺席、拒答或拒絕向立法院提供相關數據資料(國防、外交等機密敏感事項除外),而且答詢時不能對立委「反質詢」,否則可被視為「藐視國會」,最高可處20萬元台幣(約6,205美元或45,000元人民幣)的罰款。

國民黨黨團更提出《刑法》的藐視國會罪相關法條,將明訂對隱匿或虛偽陳述的被質詢人送交司法偵查,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上述法條,台中亞洲政經與和平交流協會理事長沈有忠對美國之音表示:該法條引發不小的爭議。例如,答詢資料準備不齊全也可能觸法,恐導致未來官員赴立法院備詢前,得準備海量資料和堆積如山的數據,否則「可能漏送了一頁,你就是藐視國會」,反而會造成議事被癱瘓。

其二,要求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且「即問即答」,恐釀憲政危機。

新法規定,總統須於每年2月向立院送交國情報告書,並於3月1日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且必須接受立委的質詢「即問即答」。

對此,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黃丞儀表示,該法條讓立法院實質上凌駕於《憲法》的規定之上,恐怕會破壞台灣在1997年修憲時創設的「雙元民主制」,即權力分立體制。此外,在極端的政爭情境下,若總統的「即問即答」無法讓立法委員滿意,會不會也被扣上「藐視國會」的帽子?

其三,立院擴增調查權,恐干預民企經營

依據新法案,立法院可以設立調查委員會、項目小組,對相關議案行使調查、調閱權,而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必須配合出席聽證會、提交相關數據,否則亦將面臨罰款。外界爭論的焦點是,立法委員取得這項權力之後如何執行?如何保障出席聽證人員的正當權益。

對此,台灣陽明交通大學特聘教授林志潔表示,台灣立法院在缺乏「立法委員行為法」等自律與規範利益衝突的架構情形下,貿然通過調查權,還可處罰公務員,侵害了原本獨立的監察權。至於新法把「國會調查」之手伸向民間私部門,更僭越了《憲法》賦予立法院的主要權限。

林志潔說:「我們創設立法院是希望你能好好地監督行政,不是變成一個『特偵組』來偵查人民,尤其是你自律規範、利益衝突的要件這麼的弱,卻可以要求企業跟私人團體去交出帳冊、稅務資料,這些都是讓人感到不寒而慄。」

林志潔還進一步指出:最令人憂心的是在野陣營「會否跟中國政府裡應外合」。如果可以不經過正當程序,就通過亂七八糟的法案,「未來當然也有可能會通過傷害台灣社會,或影響台灣國家安全的草案」。

其四,改革法案的審查過程涉嫌「黑箱操作」,立院被批「人大化」。

在5月17日在野黨推出新法案的議程中,立法院長韓國瑜違背使用表決器表決的一貫做法,當場決定舉手表決,被指違反程序正義,形同逼台灣民主倒退,讓立院「人大化」。

在美國媒體的相關報導下,華人網友的留言也十分火爆。

網友zhang guo ping留言強調 :「在任何國家,設及到(國家)自身利益的法案,必須三分之二通過。」

網友gaikokukeihou xin則評論道 :「台灣人民對反共的基本立場如果既不堅定、也不協調、更不徹底的話,到頭來就只能被王滬寧利用『台灣反對台灣』的民主制度固有缺陷的策略,輕鬆地找到突破口!」

用戶名為「仙人掌有刺有花•窺探冷戰變化」的網友則指出:現在台灣的處境如同香港2019年反對23條的場景,但台灣不是香港,雖然難以避免受中共統戰政策所左右,但台灣不會被中共中央「直接扯線」。

帖文寫道:「中共是不那麼的輕易得逞,這件事平息後,民進黨將得到台灣民眾更加的支持,對中共來說就是適得其反。」

這位網友進一步指出:「引誘台灣的一國兩制魚餌沒人上鉤,絞盡腦汁挖空台灣的邦交國都不得呈,打壓台灣的經濟也沒效率,中共已經黔驢技窮,只能在九二共識上做文章,「這九二共識得到國民黨的共識,中共的統戰只好做在國民黨身上,利用台灣的民主分化台灣的社會。」

(記者黎明綜合報導/責任編輯:趙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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