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中共警察搶劫法輪功學員大量錢財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04月08日訊】「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這是中共對法輪功實施的殘酷迫害政策。迫害持續的24年中,中共公檢法搶劫法輪功學員錢財的犯罪行為屢見不鮮,而當局一直在縱容。

章偉迪曾在瀋陽某教育局工作,後來自己創辦學校。1995年,她在廣州、瀋陽不幸遭遇三次車禍,導致無法獨立行走,面部痙攣,記憶力衰退。在她痛苦萬分之際,1998年有人把當時在中國廣受歡迎的法輪功介紹給了她。她通過修煉奇跡般地恢復了健康,重獲新生。

但中共從1999年開始迫害法輪功。章偉迪不願放棄信仰,不僅多次被抓,警察還肆意搶奪她的財物。

章偉迪:「2004年2月23日被中共非法抓捕的時候,他們就直接扣押了我,當時正是因為放寒假嘛,學校的幾十萬資金,保險櫃因為學校臨時放在我家了,都被他們把錢拿走了,這是第一次,六七十萬塊錢;2007年我第二次被他們非法抓捕,從我家拿走了5萬多塊錢現金,還有一輛轎車、幾台高檔相機、專業攝影的相機,還有那個手錶等,都是高檔手錶,進口錶。」

不光是警察,甚至法官也以莫須有的罪名搶奪她的存款。

章偉迪:「2007年,東陵區法院的梁士昕非法扣押了我23萬在建行裡存著的錢,沒通過我個人,非法查到了我的銀行帳號就把我(的錢)扣押了,直到我逃離大陸之前,這個錢還是在他們手裡扣押的,是無緣無故扣押的。」

隨著迫害的持續,警察越發貪婪,把手伸向比現金、存款更高額的房產。

章偉迪:「還有2011年,公安局的那個刑偵科的一個姓王的警官,還有其他的以他為代表的幾個人,就是給我打電話,說有人舉報我,我家裡的房子,我有一個價值幾百萬的別墅,是不是受賄得來的。他們以這種藉口把我的房證騙了,說你拿到派出所,我們看看驗一驗,是真是假。結果第三天我去的時候,他們告訴我們說他是刑偵科的,刑偵科的跟抓捕法輪功的還是兩回事,那就是說要以這個名義霸占我房產,不但要霸占我房產,還要以這個名義,說我刑事犯罪的名義,把我抓進去。」

章偉迪只是一個例子,在持續至今的殘酷迫害中,數不清有多少法輪功修煉者被公檢法人員搶走一生的積蓄,霸占房產、企業。

甚至對於在迫害中流離失所,已經一貧如洗的法輪功學員,警察也不放過。原撫順市法輪功學員高書斌就被搶走「救命錢」。

高書斌:「我在國內那時候被抓那前後,我是窮困潦倒的,我兜裡是沒有錢的。因為被迫害嘛,我在臨被抓之前呢,因為我媽身體不好,正好我們帶我媽去看病,我兜裡頭有4000塊錢。就放在我的那個提箱裡邊,放在我小妹她家了。結果我那天被抓的時候呢,當時他把我鑰匙搶下來了,他拿著我的鑰匙就上我妹妹家去了,他自己開門就進去了,當時把我妹妹抓走了,他進屋就抄家,把我那提箱裡的4000塊錢他就拿走了,就自始至終他也沒歸還給我。」

高書斌2008年在瀋陽一家服裝廠工作時再次被抓。

高書斌:「五六個彪形大漢,大熱天,因為7月份,他們都光著大膀子,汗流浹背的,我一開門一下子就把我抓住了,抓住手背過去,就把手銬給我戴上了,當時就把我鑰匙搶下來了。拿我的鑰匙就找箱子,他終於把我的箱子找到了,衣服箱子裡有我一個包,包裡有身分證還有錢包什麼的,那裡頭有800多塊錢的真相幣,還有點零錢什麼的,反正一共有1000多塊錢,他拿著就揣兜裡頭了,那就沒有了。」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它方法搶劫公有或私有財物,觸犯了《刑法》263條「搶劫罪」。但在中共迫害法輪功24年來,公檢法人員肆意搶劫法輪功學員的犯罪行為卻受到當局縱容。

編輯/尚燕 採訪/常春 後製/王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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