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03月28日訊】台北市信義區寶林茶室發生疑似食品中毒事件,相關醫院、1999及民眾陸續通報,截至3月27日傍晚,台北市衛生局已接獲9例,其中2例死亡、4例仍在加護病房救治,詳細原因仍在調查中。食物中毒有哪些症狀?保存食物的正確方式及途徑?塞在冰箱裡就不用擔心了嗎?發現疑似中毒症狀該如何處理?中央社整理資訊帶你了解。
如何判定食物中毒?
2人(含)以上攝取相同的食品而發生相似的症狀,即為食物中毒案件。但若因細菌性毒素或急性化學性食物中毒而引起,即使僅1人也視為食物中毒。
常見症狀?
腹瀉、噁心、嘔吐、腹痛、發燒、頭痛及虛弱等,有時伴隨血便或膿便。抵抗力特別弱的人症狀較嚴重,甚至可能致死。症狀通常會持續1天或2天,有些會持續1週到10天。
食物中毒主要病因物質有哪些?
台灣常見的細菌性食物中毒有腸炎弧菌、沙門氏桿菌、病原性大腸桿菌、金黃色葡萄球菌、仙人掌桿菌、肉毒桿菌等,又以金黃色葡萄球菌與仙人掌桿菌占大宗,前者多因人員衛生習慣不佳,後者則常是米飯等五穀雜糧類保存溫度不當,導致細菌滋生。
諾羅病毒導致食物中毒也十分常見,食藥署指出,多半是因處理餐食人員衛生習慣不佳導致交叉感染,或者食物未徹底加熱,如生蠔等貝類,吃下肚都可能染上諾羅病毒。
另外,天然毒(植物性毒素、麻痺性貝毒、河豚毒、組織胺、黴菌毒素等)以及化學物質(農藥、重金屬)也可能引發食物中毒。
有可能是米酵菌酸造成的嗎?
針對寶林茶室案食物中毒案,衛福部專家27日表示,經考量文獻、臨床表現等,研判可能由米酵菌酸毒素引起。米酵菌酸相當少見,最早是在印尼椰子發酵餅被發現,也會出現在米製品,都是發酵過程被罕見細菌污染形成。
毒物科專家、林口長庚醫院腎臟科主治醫師顏宗海表示,若不慎吃入遭米酵菌酸污染的食物,會出現噁心、嘔吐、腹瀉等類似急性腸胃炎症狀,嚴重者可能在1天內多重器官衰竭,死亡率達4成以上,且米酵菌酸沒有解毒劑,僅能提供支持性療法,如呼吸衰竭就插管、休克就打強心劑。
哪些情形常造成食物中毒?
食品未充分加熱、食品調製後在室溫下放置過久、生食與熟食交叉污染、調理食品的器具或設備未清洗乾淨及水源被污染等,都可能造成食物中毒。
食物保存在幾度較安全?
攝氏7度至60度之間稱為危險溫度帶,許多細菌能快速生長繁殖。食藥署提醒,冷藏要在7度以下、保溫要在60度以上,存放逾2天則要冷凍。食用前食物要加熱至中心溫度逾70度才可食用。
適當的加熱可以殺死活的細菌,也可除去某些細菌產生的毒素,例如肉毒桿菌的毒素即可在100度加熱10分鐘後失去活性。但有些細菌產生的毒素可耐熱,例如金黃色葡萄球菌產生的毒素在高溫烹煮過後仍不會被破壞。
食物放冰箱就不會壞?
台中大甲李綜合醫院營養師江國銓說,冰箱不能殺菌,食物放冰箱還是會腐敗。一般家用冰箱的冷藏溫度約0度至7度,冷凍庫溫度約為負12度到負18度,冷藏及冷凍雖可抑制多數細菌及微生物生長,但無法殺死細菌。
另外,飯菜要涼了才能進冰箱也是常有的錯誤觀念,營養師說,細菌能快速繁殖的溫度落在7度到60度間,若食物沒吃完,還在燙手的溫度就該冰起來,避免細菌過度生長。
營養師也提醒,食物放冰箱仍有保存期限,生鮮魚貝類時間最短,冷藏大約1到2天、冷凍最多2到3個月;雞鴨鵝等家禽肉類冷藏不超過4天;蔬菜類冷藏約3到7天,生鮮雞蛋不超過2週。
吃海鮮常見迷思
許多人吃火鍋時,常以為蛤蜊或牡蠣等貝類只要殼打開就能吃了,但食藥署提醒,殼開不代表熟了,要多煮5到10秒才安全。
另外,也有人誤以為用「鹽水」沖洗可殺菌,但其實海產常見的腸炎弧菌喜歡鹹的環境,用鹽水反而投其所好,達不到殺菌效果,至於淡水類水產則可能藏有腸桿菌類微生物、大腸桿菌、沙門氏菌等,建議烹煮溫度超過70度以上。
預防食品中毒5原則
1.洗手:調理食品前後都需徹底洗淨,有傷口要先包紮。
2.新鮮:食材要新鮮衛生,用水也須乾淨。
3.生熟食分開:用不同器具處理生熟食,避免交叉污染。
4.徹底加熱:食品中心溫度超過70度,細菌才容易被消滅。
5.注意保存溫度:低於7度才能抑制細菌生長;已烹調食品或易腐敗食品,建議於5度以下保存。
發現疑似食品中毒如何處理?
如果發生疑似食品中毒症狀時應迅速就醫,並保留剩餘食品檢體(密封並低溫冷藏,不可冷凍),醫療院所應在24小時內通知各縣市衛生單位。
(轉自中央社/責任編輯:夏明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