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03月23日訊】香港基本法23條惡法,在短短幾天火速通過,引發港人與民主國家不滿。23日,香港民間團體在全球6國,發起聲援活動。聯電創辦人曹興誠週六(23日)也出席聲援。
在台港人,用行動劇訴說對民主自由的渴望,譴責中共極權對港人的迫害打壓。3月23日,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正式生效。香港民間團體,在全球6個國家、20多個城市,發起「反23立法」行動。其中,台灣和日本,是亞洲唯二,能響應這場活動的國家。
在台流亡港人赴湯:「台灣的人民跟政府,不要相信中共它們說的每一句話,它們所有的承諾,它們曾經承諾我們香港,有五十年不變的狀態,但是現在我們香港已經淪陷,我們所有的法治,我們所有的權利,我們所有的自由都已經失去。」
聯電創辦人曹興誠:「今天我們反對23條立法,反對中共的國安法,就是要拆穿中共的騙術。自由民主是需要維持的,需要我們關心的,如果我們不關心不維持,哪天它就失掉了,失掉像香港今天就淪落為被這個惡法,隨便操控隨便監視,隨便逮捕隨便拘禁,完全失掉人權失掉了自由。」
聯電創辦人曹興誠,現身力挺,反對香港23條惡法。因為不僅港人,就連入境香港,也會遭到迫害。
NGO工作者李明哲:「香港人,在香港的街上,罵一個中國人他跟一個中國人吵架,他就煽動罪。探測中國的空氣汙染,都會被當作你試探國家機密。」
台灣香港協會理事長桑普:「你煽動對香港中聯辦的仇恨,三年有期徒刑,如果說中國失業率是接近五成,國家祕密五年有期徒刑。各位新聞記者,還有各位在開公司行號的各位,如果你們在香港,勾結境外勢力,境外包括台灣。發布虛假新聞,虛假是真亦假時假亦真,它(中共)說的假往往都是真,那就罔顧國家安全十年有期徒刑。」
像是手機有「煽動」的文字、照片,監禁三年;社群媒體發布「煽動」文字,監禁七年;轉發外國「假」新聞,監禁十年;「知情不報」,監禁十四年;「叛亂」則是終身監禁。而所謂的「煽動」或「知情不報」、「叛亂」等罪刑定義,一律由香港政府釐定。
前香港議員李文浩:「特別要制裁香港的法官。香港法庭的審判裡面,你可以看到法官已經失去了,判斷案件的基本素養。。」
赴湯:「所以請台灣的朋友小心,如果可以的話,就不要過去先不要過去香港,他們現在這邊真的很危險。」
在台流亡港人,齊聚台灣景點之一的西門町,希望以自身經歷,喚起台灣人對中共極權的認識,集結自由民主的意志,聲援香港。
新唐人亞太電視胡宗翰、李晶晶台灣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