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赫:許家印走入末路

9月27日,接近恆大的知情人士證實,許家印本月早些時候被警方帶走,在指定地點(位於北京的一處居所)監視居住。當日,三家恆大系公司股價暴跌,總市值報港幣166.76億元,只剩最高峰的1.2%。

在中共法律裡,監視居住屬於一種刑事強制措施。許家印被監視居住,意味著中南海已對「恆大事件」定了性:當作刑事案件處理。許家印大概率將步陳峰、吳小暉、肖建華等人的後塵。

這裡稍做回溯。2021年9月,恆大暴雷,2021年財報無法出具。2022年3、4月,三家恆大系公司在港交所停牌。進入2023年,三家恆大系公司雖然成功復牌交易,但境外債務重組進展受阻。更重要的是,恆大內幕開始曝出,在長期的觀察、考量之後,中南海決定出手,請看如下四個節點:

第一,1月,合作長達14年之久的四大會計事務所之一普華永道,和恆大分道揚鑣。(此前,普華永道對恆大財報出具無保留意見,先後在2021年10月和2022年8月被香港財務匯報局調查。)這表明恆大財務內幕已經掩藏不住了。

第二,7月17日,恆大發布三份業績公告,「水下冰山」 開始顯露:(1)以前年度收入調減高達6,643億元,比較而言,恆大2018年至2020年累計收入才約1.45萬億元;(2)恆大2020年底淨資產為3,504億元,2021年底即下滑至-4,731億元,一年「蒸發」8,235億元淨資產,2022年又進一步惡化至-5,991億元;(3)根據公開數據,2016年至2020年,恆大累計分紅939.33億元,其中出險前的2020年分紅即高達577.79億元。巨額分紅的基礎應是企業正常經營所得、合法合規的利潤;如果收入造假,巨額分紅意味著什麼呢?而且,對此財報,核數師表示「無法出示審計意見」,理由一個是恆大存在有關持續經營的多項不確定因素,另一個是恆大期初餘額和比較數字可能存在錯誤表述。這表明著恆大實際情況可能更糟。

第三,8月16日,恆大地產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這直接導致恆大3月推出的海外債務重組會議被取消。

第四,當局陸續對恆大相關人員採取措施。例如,1月初,恆大集團原執行總裁柯鵬被帶走調查;8月16日晚間,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發布案情通報稱,近期對恆大財富杜某等涉嫌犯罪人員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同日,財新網報導,「恆大人壽原董事長、現中融人壽代行董事長之職的朱加麟也被帶走」;9月25日,財新網報導,負責恆大集團資金工作的夏海鈞、潘大榮等人均已被控制或者帶走。

從以上事件看,許家印被監視居住也是水到渠成的事了,並不意外。

許家印本人對被監視居住,似乎缺乏足夠的心理準備。據傳,警方要帶走他時,他還劇烈反抗。

從以下幾件事中,可以推論,許家印早就知道恆大掉進漩渦了,但還幻想全身而退。

第一,恆大「大到不能倒」的迷夢。目前,作為全球負債最重的房地產開發商,恆大負債2.4萬億,相當於2022年中國GDP的2%,接近越南一年的GDP了。這2.4萬億負債中,合約負債7,210億(指的是已簽賣房合同未交付的金額),有息借款6,124億(金融機構借款),應付帳款10,023億(主要就是供應商墊付的工程材料款),如果恆大破產,勢必造成大量的爛尾樓、金融風險和房地產供應鏈風險,當局不得不救。

第二,恆大早被掏空,許家印本人及相關利益者已套現(例如巨額分紅)。恆大現在公示的淨資產-5,991億元,最遲在2021年已經形成;再考慮到所謂的資本金裡有很大比例是來自內部融資(比如員工理財和內部跟投),如有人評論的, 「上市公司的報表真的是套現完成就原形畢露,把爛攤子甩給公眾,而真正的做局者早就上岸逍遙去了?」許家印沒「跑路」到國外,還願意出來演戲安撫軍心,「已經是在盡一個演員的修養了」。

第三,傳許家印「技術性離婚」。8月14日晚間恆大在其一些列的公告中,對丁玉梅的身分定義,從「許家印教授配偶」變成「獨立於本公司及其關聯人士的第三方」。 網友們認為許家印「假離婚」,即所有的債務都讓許家印一個人來扛,而夫妻的財產全部轉移到丁玉梅名下。

第四,8月16日恆大地產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次日恆大就在美國申請破產保護。《華爾街日報》稱,恆大在美國申請破產保護將尋求法院批准190億美元債務重組(恆大價值190億美元的境外債券中有很多都受美國法律管轄)。法院若批准這項債務重組,將使相關協議在美國具有法律約束力,並將杜絕任何可能在美國針對該計劃提出的爭議。有評論指,許家印是藉此打中共當局的臉(國內沒有債務重組計劃,但當局要求恆大「保交樓」)。

的確,都已經暴雷兩年了,為啥恆大還沒破產?看來中南海對處置恆大和許家印多少有點投鼠忌器的味道。

但是,這並不意味著許家印就是安全的。中南海可能只是在等待著一個適當的機會。而許家印抱著僥倖心理,對中共性質認識不清,低估了政治的複雜性和殘酷性,還想跟中共演戲,最終將難逃階下囚的命運。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劉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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