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中共國務院公布了新的《國務院工作規則》。3月17日李強主持的第一次國務院全體會議,通過了這一新規則,廢止了李克強2018年6月25日在任時公布的規則。原來的《國務院工作規則》十章共六十四條,最新的規則變成了八章共四十三條,可謂大幅刪改。李強執掌國務院後的第一把火,燒掉了原來的工作規則,也燒掉了國務院的各項決策權和職責,眼看要燒垮國務院。
李強交出國務院決策權
新《國務院工作規則》關於國務院常務會議的變動最受外界關注。李克強在任時,每週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有決策權,如今被李強乖乖上交到中共中央。
原規則第四十條描述國務院常務會議的第一項任務是:(一)討論決定國務院工作中的重要事項。
新規則第二十條修改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的第一項任務變成:(一)討論需提請黨中央審議、決定的重要事項。
國務院常務會議已經無權決定國務院工作中的重要事項,國務院常務會議變得可有可無,由原來的每週召開一次,變成了每月召開2~3次,如有需要可隨時召開。
國務院重要事項的決策,將由中共中央做出;國務院常務會議何時召開,應該隨習近平的日程而定,因此沒法保證每週召開例會。
新規則增加的第二十三條稱:國務院根據需要召開總理辦公會議和國務院專題會議。總理主持召開總理辦公會議,研究、處理國務院工作中的重要事項。議題由總理確定。
新增的這一條再次增加了國務院會議的靈活性,一旦中共中央需要,隨時可以向國務院交辦新的重要事項,李強就可以召開辦公會議或專題會議;議題只能由李強確定,實際由中共中央確定。
新規則增加的第二十六條稱:國務院建立學習制度……學習活動由總理主持……學習主題由總理確定,重點圍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指示要求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
這條進一步明確了習近平指導國務院工作的權威性,李強大事、小事都只能按習近平的話去做。
新的《國務院工作規則》應該出自中共中央,國務院只能照辦,李強接任國務院總理的最主要原因終於水落石出。
國務院失去了哪些重大事項決策權
新的《國務院工作規則》增加了第三章的工作原則,其中第八條稱:堅決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開展工作……全面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重大決策、重大事項、重要情況及時向黨中央請示報告。
李強接掌後的國務院,正式成為中共中央的辦事機構。
原規則中第五章為「實行科學民主決策」,共五條,比較準確地描述了國務院可以決策的重要事項和決策機制。
原規則第二十三條稱:國務院及各部門要完善行政決策程序規則,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重大決策的法定程序。
原規則第二十四條稱: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國家預算,重大規劃,宏觀調控和改革開放的重大政策措施,國家和社會管理重要事務、法律議案和行政法規等,由國務院全體會議或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和決定。
原規則第二十五條稱:國務院各部門提請國務院研究決定的重大事項,都必須經過深入調查研究,並進行合法性、必要性、科學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評估論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眾權益、容易引發社會穩定問題的,要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並採取聽證會等多種形式聽取各方面意見……在重大決策執行過程中,要跟蹤決策的實施情況,了解利益相關方和社會公眾對決策實施的意見和建議。
原規則第二十七條稱:國務院領導同志要親力親為抓落實,主動謀劃政策舉措……確保政令暢通……國務院辦公廳要加強對各地區各部門的督查……推動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和國務院領導同志批示指示精神貫徹落實。
這些比較具體的描述,明確了國務院總理在國務院重大事項上的決策權,以及相應的決策機制和跟蹤機制,但在新規則中被縮減為一條,具體內容都不見了。
新的《國務院工作規則》第十一條僅稱:堅持科學民主。強化系統觀念,增強工作的前瞻性、整體性、協同性。全面落實重大決策程式制度,加強調查研究、科學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涉及社會公眾切身利益的重要規劃、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設項目等,應當充分評估論證,採取論證會、聽證會或者其它方式聽取專家和社會公眾意見。建立健全重大決策跟蹤反饋制度,加強後評估,不斷提高決策品質。
這段原則性的描述缺乏實際意義,以往國務院應該決策的重大事項隻字未提,包括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國家預算,重大規劃,宏觀調控和改革開放的重大政策措施等。這些決策權應該已經不歸國務院,而是上交到了中共中央。
先前公布的中共機構改革方案裡,國務院的金融領導權、科技管理權、社會維穩、港澳事務都正式劃歸中共中央,新的《國務院工作規則》意味著原有的各項決策權都失去了。
習近平前任的理論思想被統統消失
新規則第一章的總則,與之前一樣也是三條,但內容已經大相徑庭。
原規則中,國務院工作的指導思想包括了「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新規則的指導思想中,只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並增加了「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以及「中國式現代化」。
如今的中共國務院只認習近平思想,中共前任領導人的理論、思想全部被掃地出門,連馬克思列寧主義都不要了。國務院對中共前任領導人的否定相當徹底,「改革開放」的路線算正式被下架了。
原規則第三條稱:國務院工作的準則是,執政為民,依法行政,實事求是,民主公開,務實清廉。
這條在新版中被取消,新規則第三條稱:國務院工作人員要旗幟鮮明講政治,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做到「兩個維護」……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黨的領導貫徹落實到政府工作全過程各領域。
國務院徹底淪為中共中央的跟班。
國務院職能被全面弱化
原規則的第三章為「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總計七條內容;但在新規則中被縮減成一條、一句話。
原規則對國務院的政府職能做了比較詳盡的描述,包括以下內容。
第十一條: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加強和完善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生態環境保護職能,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
第十二條:完善宏觀調控體系,加強經濟發展趨勢研判,科學確定調控目標和政策取向,加強預期引導,有效實施區間調控、定向調控、相機調控、精準調控,主要運用經濟、法律手段並輔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導和調控經濟運行,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第十三條:依法嚴格市場監管,推進公平準入,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健全綜合執法體系,規範市場執法,規範行政裁量權,維護全國市場的統一開放、公平誠信、競爭有序,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第十四條:加強社會管理制度和能力建設,健全公共安全體系、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應急管理體系、社區治理體系。
第十五條:更加注重公共服務,完善公共政策,健全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全民覆蓋、普惠共享、城鄉一體、可持續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增強基本公共服務能力,加快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第十六條: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環境治理體系。
第十七條: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創新服務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優化營商環境,便利企業和群眾辦事。
李克強在任時,不管這些職責履行了多少,但都是國務院應該做的主要工作。
新規則中,國務院這些比較具體的職責描述都消失了,僅用一句話概括了國務院的職責。
新規則第六條稱:國務院履行政府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生態環境保護等職能,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統籌發展和安全,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創造良好發展環境,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紮實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建設。
這段簡短、模糊化的話語,應該是為了讓中共高層可以隨意解釋、調整國務院的職責。國務院職責的描述被嚴重縮水、弱化,甚至被整體消失了。中共竟然以如此含糊的方式,治理偌大的一個國家,恐怕中國歷朝歷代都不曾有,亂是一定的,可能亂到什麼程度是不定的。(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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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劉明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