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罪行錄之九十六:「找對象也要看階級」

整理:袁斌

40年代後半期,「解放區」地方政府以極端過激的做法進行土地,鬥爭的對象波及到地主的家庭或親戚,地主家庭處於危機之中。窮途末路的地主為了逃避鬥爭打擊,把女兒嫁給共產黨的幹部或農民。和地主的女兒結婚的共產黨的幹部當中,也有在土改中庇護地主,甚至以武力反對土改者。

為了掃除這些土改中的障礙,太岳區共產黨委員會在1947年8月11日發表了《為堵塞地主階級防空洞的四項決定》。其內容中有一條規定:嚴禁黨員幹部與地主之女人、女兒結婚,已結婚者應嚴格審查其有無政治問題,如有則可強制離婚。另外,晉冀魯豫軍區政治部也發布決定,幹部一律不准與地主惡霸土豪劣紳等的女兒或離婚媳婦及偽屬女人結婚。

就這樣,各級地方政府為了土改的徹底進行,把鬥爭的對象擴大到地主出身的共產黨幹部及其家庭。《人民日報》也登載了關於太岳區黨委和晉冀魯豫軍區政治部的決定步調一致,不許幹部、黨員與地主出身的女性結婚的消息。《人民日報》還進一步報道了《找對象也要看階級》的內容:要不講究點階級,就要吃大虧,娶了成分不好的女人麻煩大。第一,要當心地主搗鬼!你要想想,在舊社會裡,有哪個地主女人願隨便嫁給窮人的呢?要有窮人看上了地主閨女,她還要罵你:「癩蛤蟆想吃天鵝肉。」難道現在她忽然相中了咱窮人麼?當心一下子,怕他(地主)是要利用你逃避鬥爭哩!或是他還有些包袱、內藏,想找你當防空洞哩!防人之心不可無,還是當心點好。第二,要當心脫離群眾!咱窮人一夥子鬧鬥爭,現在有的當上幹部了,有的當上民兵了,起碼也是農會會員。咱是有福同享,有難同當;你要是隨便搞上個地主女人,大家叫你開會哩,老婆子叫你在家裡哩。大家叫你鬥爭哩;老婆子叫你別得罪人哩!要商量點啥事,不敢在你家裡談,怕你老婆子走了風聲!自己開個會回家來,怕人家說你走裡哩!一肚子高興不敢對老婆子吭,兩口子扯不在一搭!人總不要脫離了群眾,大家認為他(指地主)是鬥爭對象,你倒扯進懷裡當老婆,該不脫離群眾哩!第三,要當心地主女人思想轉變不好。……本來你該知道,地主的思想就是不好轉變,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本性是地主的剝削思想,瞧不起農民的敵對思想,農民要去改造他(指地主)這個思想,是不容易的。第四,要當心地主女人沒勞動習慣,不會過時光。由於和地主階級出身的女人結婚會招致惡果,《人民日報》呼籲結婚也一定要考慮階級出身。

就這樣,在土改政策下,婚姻成了政治問題,而非私人的事情,地主出身的人或被清除出黨,或被迫寫自我反省材料。

(作者提供/責任編輯:劉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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