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科下屬 江蘇常州公安局前局長杜榮良獲刑13年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2年12月02日訊】12月2日,中共江蘇省常州市公安局前局長杜榮良被判刑13年。杜榮良曾是江蘇省前政法委書記王立科的下屬。

江蘇高院通報稱,杜榮良受賄罪被判刑11年,以徇私枉法罪被判刑5年,兩罪併罰,共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140萬元(人民幣,下同)。

杜榮良被指在2003年至2021年利用擔任無錫市公安局副局長,泰州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常州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等職時,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職務調整、案件辦理等謀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1389萬餘元。

此外,2018年,杜榮良在擔任泰州市公安局局長期間,對該局偵辦的串通投標案的相關犯罪線索不處置,致相關單位和個人長期未被追訴。

現年58歲的杜榮良,長期在江蘇省公安系統任職。從2002年12月起,他先後任無錫市公安局副局長、市委610辦公室主任、黨委副書記;泰州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督察長(兼)、市委政法委副書記、泰州市副市長;常州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督察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等職。

2021年4月25日,常州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杜榮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調查。

此外,杜榮良因追隨中共江澤民集團參與迫害法輪功,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追查和被海外明慧網多次點名。

據明慧網2021年4月29日報導,從其履歷可見,杜榮良從2006年1月至2011年2月擔任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的無錫市「610」辦公室主任。自1999年7月20日起,江澤民集團動用所有國家機器殘酷迫害法輪功,「610」辦公室是其設置的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從中央到地方的公安系統也直接參與其中。

杜榮良在無錫、泰州、常州公安局任職期間,對當地迫害法輪功修煉者,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相關鏈接

近年來,江蘇省多名「610」官員被查。其中包括泰州市前「610」辦公室主任秦劍平、江蘇省前「610」辦公室主任陳逸中、連雲港市公安局原前「610」辦公室主任孫曉兵等。

此外,連雲港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王永生,曾任無錫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趙志新,曾在宿遷和南通兩市任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張軒等落馬。杜榮良與趙志新、張軒曾共事多年。

今年9月22日,江蘇省前政法委書記王立科被判死緩,終身監禁。其被指控直接或夥同其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4.4億餘元。同時,王立科為謀求本人及他人職務晉升等不正當利益,先後多次向中共公安部前黨委委員、副部長孫力軍等人行賄共計9731萬餘元。

王立科被指是「孫力軍政治團伙」成員之一。其他幾名成員是中共公安部前常務副部長傅政華、前重慶公安局長鄧恢林、前山西省公安廳廳長劉新雲、上海公安局前局長龔道安、中共國安部前黨委委員劉彥平。

王立科曾在多地任公安局局長期間,為了撈所謂的「政績」,積極追隨中共江澤民集團殘酷迫害法輪功,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多次發通告追查。

(記者李恩真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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