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安分局女局長獲刑12年 曾頻入私人會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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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2年11月02日訊】11月2日上午,中共上海市公安局奉賢分局前黨委書記、局長唐麗娜以受賄罪被判刑12年,她被指控受賄2,401萬餘元(人民幣,下同)。此前她被指頻繁出入私人會所。

唐麗娜被指控:2007年至2021年,她先後利用擔任上海市公安局楊浦分局政治委員、上海市奉賢區副區長、上海市公安局奉賢分局黨委書記、局長等職時,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2,401萬餘元。因此,唐麗娜以受賄罪被判刑12年,並處罰金200萬元。

唐麗娜曾長期在上海市公安局任職,從2006年9月起,歷任奉賢分局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督察長,楊浦分局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督察長,軌道公交總隊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等職。從2015年5月起,唐麗娜任上海奉賢區副區長、上海市公安局奉賢分局黨委書記、局長。

2021年5月28日,唐麗娜落馬。唐麗娜曾被指大搞權錢交易,串供並偽造證據;長期大肆收受禮金,頻繁出入私人會所;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干預、插手建設工程承發包和司法活動;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等。

此前,唐麗娜的上司及其老搭檔也分別被調查。

2020年8月18日,上海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龔道安被調查。2022年9月21日,「孫力軍政治團伙」成員龔道安被判處無期徒刑,他被控受賄超7,343萬元

2021年7月19日,唐麗娜的的老搭檔,已退休9個月的上海市公安局奉賢分局前黨委委員、副局長唐益仁也被查。

龔道安、唐麗娜、唐益仁均因積極跟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分別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追查國際)追查及海外明慧網點名。

據海外明慧網2021年7月3日報導,唐麗娜任職奉賢區副區長,上海市公安局奉賢分局黨委書記、局長期間,對奉賢區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等案件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同時,奉賢區政法委「610」與公安等部門人員長期騷擾、監控和抓捕在奉賢區租借房子的法輪功學員等,威逼房東解除其租房合同。(鏈結

2018年6月5日,追查國際發出《追查上海市公安局奉賢分局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莫世婉、黃建等的責任人的通告》。時任奉賢區政法委副書記、區公安分局局長唐麗娜被指是涉案主要責任單位的責任人。

(記者李恩真綜合報導/責任編輯:夏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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