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獲知 47名法輪功學員遭冤判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2年10月06日訊】明慧網報導,9月份獲知,有47名法輪功學員遭中共非法判刑

他們分布於中國大陸1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其中,山東省13人、遼寧省6人,河北省、湖北省各4人。

17名60歲以上的老年學員被非法判刑,其中有一名84歲的被判3年,另一名82歲的被判1年。

據不完全統計,2022年1月至9月期間,法輪功學員中,有526人遭冤判。

16人被中共法庭非法處以罰金,共計179,000元,其中江西省南昌市七旬徐鳳蘭被非法判刑2年半,罰金50,000元。

微博上發信息 美術老師遭冤判8年

河北省張家口市法輪功學員孫萬帥,因在手機微信上轉發文章,2022年7月被河南洛陽法院非法判刑8年,勒索罰款3萬元。

孫萬帥,五十多歲,開辦美術輔導班。他教出的學生中有幾名在全國各類比賽中獲得好成績。他深受學生和家長們的信任。

2020年12月3日中午前,河北省公安廳聯絡張家口公安局,將他綁架,據稱原因是他在微信上發給朋友圈一些中共認為敏感的信息。

2021年12月11日,他被洛陽市澗西區法院非法庭審,戴上手銬腳鐐的他一直神態自若。他只被允許在五分鐘內為自己辯護。他說修煉做好人沒有錯,法院當庭沒有宣判。

2022年7月,孫萬帥被非法判刑8年,勒索罰款3萬元。

綁架兩週後 張慧被冤判5年

9月15日,遼寧省鐵嶺市法輪功學員張慧被昌圖縣法院非法判刑5年、勒索1萬元。這離她遭綁架才兩個月、批捕才一個多月。

張慧,現年47歲,在遭此次綁架前,一直在家照顧有殘疾的父母。

今年7月13日上午10點左右,鐵嶺市清河區公安分局國保與向陽派出所十來個警察,將她從家中劫持到鐵嶺市看守所。一週後她被非法批捕。

8月30日上午9點,昌圖縣法院以視頻形式非法庭審張慧;9月15日,法院冤判她5年。

張慧1998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工作勤勤懇懇,在家中任勞任怨。

2007年3月15日,張慧等十多位法輪功學員曾遭鐵嶺市清河區警察綁架,被單獨關在審訊室裡刑訊逼供。警察三天三夜不讓他們睡覺、不給飯、不給水,强迫他們面壁罰站。

4個月後,張慧被非法判刑3年、緩期4年、罰款6萬元,沒得到任何收據。

期間,單位剋扣她的工資,她每月只拿到130元,生活極為困難。在長期的恐嚇、迫害下,她丈夫被迫與她離婚。

被非法判刑、勒索重金

2021年,山東省棗莊市山亭區法輪功學員夏令美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6月被綁架後「取保候審」;2022年7月,被非法判刑2年6個月、緩刑3年、罰金3萬元。

江西省南昌市七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徐鳳蘭,2022年9月初被南昌市西湖區法院非法判刑2年半,勒索5萬元。

山東濰坊市于蘭芳被蘇州法院枉判3年半

山東省濰坊市法輪功學員于蘭芳,2020年到江蘇蘇州市女兒家幫忙帶孩子;2021年1月,她因為給那裡的民眾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而遭綁架、構陷;2022年9月29日,被蘇州市吳江區法院非法判刑3年6個月。

于蘭芳,55歲,2021年1月28日早6點多,外出給百姓發真相資料,被蘇州市楓橋派出所五個便衣警察入室綁架。2歲的小外孫哭喊著要姥姥抱,警察禁止于蘭芳抱孩子。

在派出所,兩個警察扭著于蘭芳的兩隻胳臂,把她押到牆邊,摁住頭,強制給她照相;隨後,把她銬在鐵椅子上三十多個小時。當她被放下來時,腿腳腫得不能走路,上廁所,只能扶著牆慢慢地往前挪。

在被非法關押期間,警察不斷逼她配合簽字,她搖頭拒絕。一個國保警察說:「你要不配合我們,就判你實刑。」

36天後,于蘭芳被「取保候審」。楓橋派出所、吳江區檢察院、吳江區法院串通一氣,捏造「罪證」,構陷她。

2022年6月14日,于蘭芳被蘇州市吳江區法院非法庭審。她女兒為她從北京聘請了維權律師。

9月29日,她被非法判決3年6個月,現被關押在蘇州市高新區楓橋派出所。

她曾於2006年被非法勞教1年;2016年9月27日,被非法判刑3年、緩刑4年,並被勒索5,000元。

現居加拿大的原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碩士賴建平曾告訴本報記者,與社會的任何方面有關的一個真實訊息,就算它不是特別真實的,「這都是屬於言論自由的範圍,根本就不構成任何的所謂的刑事犯罪」。

「那麼如果有法輪功學員或者任何人因為這樣的言論自由而被判刑,那麼這是絕對的莫須有的,是一種政府的非法的打壓,是一種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非法的審判和枉法的裁判。」

「這是中國公民遭受的迫害,因為言論自由是中共自己的憲法都承認的,《憲法》第35條寫得很清楚。」賴建平說,沒有在任何的刑法裡邊寫上一條公民揭露了什麼真相,散發了什麼材料等,這樣的行為構成犯罪,沒有這樣的法律規定。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李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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