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極端精神摧殘 法輪功學員官忠基命危

李潔思、李姍姍採訪報導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2年01月07日訊】青島市,平度法輪功學員官忠基遭枉判,被山東省監獄迫害致嚴重心衰,醫院診斷只能活4個月,至今他仍不被准許保外就醫。其家人因請北京律師做無罪辯護,遭到當局的威脅和欺騙。

旅美時事評論員邢天行向大紀元表示,官忠基患重病,是監獄極端的精神摧殘所致。中共對其重判是違法,對其家人的威脅是推卸責任的行為。

曾親身經歷山東省監獄迫害的、現居澳大利亞的法輪功學員劉連軍說,山東監獄的罪惡只是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冰山一角,呼籲國際社會關注和制止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記者多次給山東監獄監獄長、副監獄長、駐監獄檢察室和十一監區打電話,均打不通;同時給該監獄值班室、會接室打電話,當對方聽說記者要詢問法輪功學員的情況時,說不管此事,不接受記者採訪等,隨即掛線。

據明慧網報導,官忠基,現年69歲,是平度市東閣辦事處後巷子村人,於2018年6月5日在他兒子家被平度市「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綁架。7月5日在平度市看守所被非法庭審。他陳述自己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健康,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沒有錯。律師指出對他的指控不成立,要求立即放人。

官忠基被冤判重刑7年,看守所人員設法阻止他上訴,欺騙他兒子說:「為什麼重判你父親7年?就因為你聘請了北京的律師做無罪辯護。」

官忠基被送進山東省監獄裡專門迫害法輪功的十一監區關押。自2019年12月,監獄阻止其家人會見。

他被強制長期勞動,逼看誣蔑法輪功的片子。2020年10月26日左右,他突然喘氣困難,被送到醫院檢查,確診為心衰,心跳每分鐘40次~50次左右,只能活4個月。

精神摧殘造成人身體惡化

時事評論員邢天行說,山東地區歷來都是迫害法輪功學員最嚴重的地區,「主要手段是精神上迫害,就是達到極限那種摧殘。這種精神上摧殘,是一般性的勞動無法相比的」。

她解釋說,人在精神上承受極度壓力之後,會導致身體的臟器迅速衰竭。這是官忠基心衰的原因。法輪功學員在遭受各種酷刑和洗腦的精神折磨後,原本健康的身體上出現極度惡化,有些人甚至精神失常。

明慧網大量案例顯示,中共採用上百種酷刑手段來折磨法輪功學員,主要的有:電刑、火刑、水刑、凍刑、銬刑、坐刑、餓刑、抻刑、毒打、性虐待、藥物迫害、墮胎、活摘器官,使用動物摧殘等等。

據明慧網消息,山東省至今至少有438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是迫害法輪功最嚴重的省份之一。山東省男子監獄十一監區為獨樓、獨院、十惡俱全的一座封閉式的黑窩。

從2001年開始,監獄從獄警中挑選一批惡警,又從3000多名獄犯中篩選出近千名殺人犯、慣偷犯、吸毒販毒、綁票劫匪、地痞流氓等罪犯。他們用種種酷刑手段,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殘暴「轉化」(放棄修煉法輪功),精神摧殘。

旅居澳洲的劉連軍曾於2008年因製作法輪功真相資料,被非法判刑3年半,劫持到山東省監獄,關在十一監區。他說,在一個門窗封閉的嚴管房間,警察唆使四五個犯人24小時軟硬兼施地強迫他寫「三書」(放棄修煉的所謂「悔過書」、「決裂書」、「檢舉書」)。

他被罰蹲廁所、不讓睡覺,逼看誣衊法輪功的光盤和書籍,強迫寫「思想匯報」。因為他拒絕寫「匯報」,被關進遍地是蟑螂、門窗全被報紙糊上的廢棄洗澡間。每天遭24小時嚴管近一個月,長期罰坐小凳子。

後來他又被劫回十一監區嚴管迫害。「在那裡不許交流,不許出監室,不許洗澡,凡事都不允許做;在那裡空氣都是凝固的,分分秒秒都有窒息的危險。」

他說,當時監區非法關押了130多名法輪功學員,還有學員不斷被關進來。

對官忠基的重判是違法的

邢天行說,官忠基沒有做任何危害國家或危害他人生命安全、財產安全的犯罪行為。他因修煉法輪功身體好了,覺得應向人們講真話,就去發資料,卻因此被重判。

「這完全是一種任意執法、任意迫害的違法行為。」她說。

事實上,中國《憲法》第35條規定,公民有言論等自由;第36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2011年3月1日,中國新聞出版署發布的第50號令,廢除了江澤民1999年當權時發布的對法輪功書籍的出版禁令,因而民眾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是合法的。

「無恥的推卸責任的流氓行為」

邢天行說,官忠基的兒子請律師為他的父親做辯護,也符合中共自己的法律。

看守所對官忠基的兒子說,判其父是因為他聘請了北京的律師做無罪辯護,「這完全是一種無恥的推卸責任的流氓行為」。

「他們明知道自己是違法的,心虛了,就繼續威脅官忠基的兒子。」

她認為,看守所人員不是專門針對北京的律師,就算是官忠基的兒子沒有請北京的律師,而是請了其它地方的律師做辯護,看守所也會以這個做藉口,來打擊他兒子的。

她說,看守所的目的是要把重判官仲基七年的責任推給他兒子,使他兒子承受巨大的精神壓力,「也就是說你如果再去為你爸爸上訴的話,那麼你爸爸可能會遭受更大的迫害,這其實是一種潛在的威脅」,最終達到終止官忠基的兒子為他上訴的目的。

如果是因為行使符合國家法律的權利聘請了律師,官仲基而被判重刑,「這已經是不打自招了,就是知法犯法,在違法」。

另外,針對為什麼中共人員害怕受害者家屬請北京律師的問題,時事評論員玉清心向記者表示,「他們說的北京律師,實際上是指大陸的一大批維權律師,尤其是那些敢於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的正義律師。」

「這樣的律師有擔道義的道德勇氣和良好的專業素質,讓承辦案件的檢察人員和審判人員枉法判決,這不是件容易事,要花費很多人力物力造假取證。他們害怕開庭,因為非法審判,從程序和實體兩個方面都會被律師當庭質問得啞口無言、狼狽不堪。」

「無罪辯護的維權律師有理有力有節的辯護詞,時常贏得滿堂喝采,令法官、檢察官無地自容。」玉清心說。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張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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