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11月13日訊】日前,原中共中紀委駐國家菸草專賣局紀檢組長潘家華被開除中共黨籍。潘家華被指是中紀委「內鬼」。
中共中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稱,原中共國家菸草專賣局黨組成員、原中共中紀委派駐國家菸草專賣局紀檢組組長潘家華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立案審查調查。
通報稱,潘家華幫助菸草行業私營企業主謀取私利;違規收受禮品,違規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出國旅遊;將多名親友安排在菸草系統工作;縱容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在菸草系統違規獲取巨額利益;貪圖享樂,生活奢靡;靠菸吃菸,利用職務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通報表示,潘家華涉嫌受賄犯罪,且在中共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決定給予潘家華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資料顯示,潘家華1952年出生,湖北人,1988年至2005年任中共國家監察部、中紀委辦公廳祕書、副局長、局長;2006年至2012年,任國家菸草專賣局黨組成員、中央紀委駐國家菸草專賣局紀檢組組長;2012年11月退休,兼任中國菸草學會副會長。
今年5月11日,中共中紀委官網通報稱,原中共中紀委派駐國家菸草專賣局紀檢組組長、國家菸草專賣局黨組成員潘家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審查和調查。此前中共官媒曾發表文章,點名提到了十八大以來中共中央紀委查處的十大「內鬼」,但報道沒有提及潘家華涉案金額。
潘家華落馬前,時任國家菸草專賣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趙洪順在2019年2月被調查。趙洪順在2020年6月被法院認定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9032萬元,一審被判無期。
(記者劉明煥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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