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11月01日訊】日前,中共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對外發布了《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徵求意見稿)》,擬對其所列出的一系列情況進行所謂信息安全審查。有人權活動組織指出,中共在嚴管國內科技公司的同時,並無監督政府的措施,其對信息的管控只是為集權,並不是為了保護公民的權利。
中共國家網信辦上週五(10月29日)推出的這份關於數據出境安全審查的意見稿規定,數據處理者向境外提供數據時,在以下5種特殊情況下,應通過所在地省級網信部門向國家網信部門申報數據出境安全評估。
需申報評估的情況包括:1.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收集和產生的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2.出境數據中包含重要數據;3.處理個人信息達到一百萬人的個人信息處理者向境外提供個人信息;4.累計向境外提供超過十萬人以上個人信息或者一萬人以上敏感個人信息;5.國家網信部門規定的其他需要申報數據出境安全評估的情形。
此外,意見稿還羅列了申報數據出境安全評估應提交的一系列具體材料。
根據這份意見稿的規定,數據出境評估結果的有效期原則上為為二年,但中國境外接收方所在國家的法律環境變化等因素或會促使新一輪評估。
此前,中共全國人大已於今年8月正式通過了所謂《個人信息保護法》,該法律將於11月生效。
美國人權活動組織「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科技與民主事務高級研究分析員艾莉·芬克(Allie Funk)今年9月20日在一場在線新聞發布會上回答美國之音的提問時指出:「中國(中共)推出了第一部全面的有關數據隱私的法律,限制了公司如何使用個人數據,但這部法律缺少對政府監督的控制。」
她說:「我認為,中國在短期內只會變得越來越糟糕。」
據美國之音報導,自由之家在今年9月份發布的一份報告中也明確指出,中共當局現在十分積極地針對企業對數據的壟斷行為和市場濫用進行打擊,但政府真正關心的並不是保護公民的權利,而是如何控制這些公司的自主性和約束他們對經濟、輿論公眾辯論和信息傳播空間的影響力。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