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9月11日訊】去年,谷歌與其它美國科技和社交媒體巨頭一起宣布,除非通過美國司法部同意,否則香港當局對任何用戶信息的請求將不會得到滿足。而最新的披露表明,該公司的立場已發生了逆轉。
據「香港自由新聞」(Hong Kong Free Press)週六(11日)報導,谷歌已經響應去年7月至12月期間香港政府提出的三項要求,向港府提供了用戶數據,這使其成為自去年6月香港國安法頒布後,第一個公開表示其遵守地方當局要求提供用戶數據的美國科技巨頭。
谷歌表示,它滿足了一項緊急披露請求,涉及對生命的「可靠威脅」,以及另外兩項涉及人口販運的請求,並稱這兩項請求與國家安全無關,且有地方法官簽署的搜查令為支撐。谷歌還補充說,這些請求的處理是根據該公司關於政府要求提供用戶信息的全球政策進行的。
谷歌還指,提供的信息不包括用戶的「內容數據」。谷歌關於回應政府請求的一般政策為,它會提供其它元數據,即「非內容數據」,如用戶信息,包括姓名、電子郵件、電話號碼、IP地址、帳單信息、時間戳和電子郵件標題。
這一做法意味著谷歌聽從了香港政府的至少部分用戶數據要求。去年,谷歌表示,它不會對任何要求作出回應,除非它們通過了公司總部與美國司法部簽訂的雙邊法律互助條約(MLAT)。
在6個月的報告期內,谷歌收到香港政府的42項法律請求涉及46個用戶帳戶,一項緊急披露請求涉及一個帳戶。
谷歌的政策規定,公司根據請求國的法律和國際規範對數據請求作出回應。它還努力縮小此類請求的範圍,此外,除非法律禁止,會盡可能通過電子郵件通知帳戶持有人。但谷歌沒有回應「香港自由新聞」關於他們是否通知這三項請求中的香港用戶的問題。
據《華盛頓郵報》(The Washington Post)去年 8 月報導,在香港國安法頒布後,谷歌停止直接回應香港當局的數據請求。
香港數據科學家、現任 IT 行業選舉委員會代表 Wong Ho-wa 曾表示,客戶數據通常被理解為包括內容和非內容數據。他告訴「香港自由新聞」,如果公司對這兩類信息採取不同的政策,這對用戶來說「不太公平」。
「內容和非內容數據都是個人隱私的一部分,應該按照相同的政策進行處理,所以我不明白為什麼應該有所不同」,Wong 說,「非內容數據也可被用於執法調查。即使我們可能沒有看到法庭上提供的數據作為證據,但這並不意味著它從未被利用以尋找關於一個人的證據(進行定罪)」。
(記者李昭希編譯報導/責任編輯: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