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名臣紀昀(字曉嵐,西元1724—1805年),在他編寫的《閱微草堂筆記》中曾記載了他的堂叔梅庵公講過的一個故事。
在河北滄州獻縣的淮鎮,有一戶人家有五間空房,別成院落。那戶人家便以此存放雜物。兒童常聚集到此戲耍,蹦跳踐踏,很是吵鬧。主人把院門鎖上,孩子們就跳牆而入。久而久之,主人便很厭煩這些吵鬧的孩子們。為了不讓孩子們再來玩耍,主人便揮筆寫了一個告示貼在門上,嚇唬孩子們說:這房子裡有妖怪,請勿來此玩耍。
沒過幾天,主人夜裡便聽到窗外有個聲音對他說:因你的召喚,我們已經搬過來住了,今後要為你看守這個院落。從此以後,只要有人進入這個院落,就會莫名其妙地遭到一陣磚瓦塊的襲擊。就連僮僕搬運雜物,也不敢去了。大家從此便知道,因當時主人有求的一句戲言,結果真的招來了妖怪。後來直到這個院落的房屋由於年久失修全部倒塌了,妖怪才離開此地。
這戶人家的主人的本意,只不過是用此地有妖怪占據的話語嚇唬孩子們,可他有求的這句話,卻成了妖怪堂而皇之的霸佔此地禍害人的把柄。可見,有的時候,一念、一句話、一個行為不正,都有可能成為另外空間邪惡生命傷害人的借口。
(轉自正見網/責任編輯:張信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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