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03月15日訊】中共以舉國體制大興移植產業,「活摘」罪行屢屢曝光。十多年來,「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獲取了大量證據和證據線索。可是由於現場取證困難,中共迫於國際壓力僅僅更換了面具,卻從未放下屠刀。
2020年3月1日,中共宣布成功實施全球首例新冠肺炎患者雙肺移植手術。主刀陳靜瑜被稱為「中國肺移植第一人」。此人引發國際聚焦之際,意外提供了一條圍繞著「腦死亡」運作「活摘」的「縱向證據鏈」。就在同一天,追查國際發布了《2019年對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現狀調查綜述》,披露大量新的證據。這如同天意般的巧合,似乎預示這場世紀追逃即將收網。
一、縱向證據鏈浮現
自2006年起,「追查國際」調查範圍橫跨醫界、軍界、司法界、政界和社會組織,調查對象包括中共器官移植醫院院長、主任、主刀教授、醫生、護士、中共各級官員、公檢法人員、軍人、警察等等,以點帶面,有力揭開了中共「活摘器官」的重重黑幕。這些調查報告或可視作「橫向證據鏈」——被調查對象能夠反映其所在局部的事實。橫向證據鏈用交叉驗證來認定事實,十分強大,但是被調查對象也常用「這個我不清楚」來搪塞。這時,一個完整的證據網期待著「縱向證據鏈」的出現,可以通過一個大證據,來呈現案件全貌。
無獨有偶,此次新冠換肺的主刀陳靜瑜所貢獻的正是一條「縱向證據鏈」。肺移植是移植產業中的「小眾」。相較於成熟的肝腎移植,肺移植起步晚,數量少。例如,根據中共官方統計,2006年6月24日至2007年6月24日一年間,中國大陸施行了4231例肝移植(1);而直到2018年中國肺移植手術也只403台(2),僅十年前肝移植量的十分之一不到。這和肺移植手術風險大、供肺的功能要求比較苛刻有關。
正因為肺移植的「小眾」,所以比較容易形成「移植第一人」長期獨霸的局面:眾多環節和信息集中到這個人身上,構成全景式觀察,從而呈現「縱向證據鏈」。多年來,陳靜瑜一個人的移植手術數量占到全國的70%,甚至更多。那麼這個領域的幾乎所有環節,如技術標準、運作流程、拾缺補漏及理論成果等等,他都會作為核心成員參與,他是中國肺移植產業的現場證人。
出於某種原因,陳靜瑜從2012年起就在其個人微博上展示並炫耀自己的肺移植「功績」,包括手術直播,從文字到圖片,提供了罕有的豐富證據(3)。而這在器官移植的其他領域從未有過。
透過以陳靜瑜為證人的「肺移植鏈」,我們可以更準確的透視整個移植產業鏈的運作。
二、證據鏈核心——「腦死亡」
國際上普遍認為,肺源是肺移植的最大瓶頸。我們的「縱向證據鏈」就主要圍繞「肺源供應鏈」展開。為了解決肺的供應問題,陳靜瑜可謂是不遺餘力,已超出自身專業領域。這也使我們得以深入「供體」疑雲,一探究竟。
1. 供應鏈末端、運輸問題:
由於供肺的冷缺血(即器官從切下來立刻進行冷灌注到移植後供血開始的這段)時間非常短,一般在8到12 小時,因此供肺的運輸時間在整個供應鏈中占重要地位。陳靜瑜是中國建立人體捐獻器官轉運綠色通道的主要推手。2015年他在微博上掀起了一個很有名的網絡事件,批評南航在他的一次器官運輸上不配合,最終迫使南航向公眾道歉,綠色通道由此始建。可見陳靜瑜並不僅僅是一個埋頭醫術的醫生。在中共體制內,他頗有政治頭腦與運作手腕。
正是這個「冷缺血時間」,也可作為判斷「活摘」的證據之一。如,近日報導他所做的新冠換肺手術冷缺血時間遠大於12小時,超過供肺保存時限,有新聞造假之嫌,更增現場殺人取肺的疑慮(4);
諷刺的是,2016年陳靜瑜向香港第26屆國際器官移植大會提交的論文又顯示「100例肺切取和移植」手術超短的冷缺血時間,他稱「第一側供肺冷缺血時間(147 18)min」(5),竟然小於3小時,無疑表明現場可能是活摘,亦涉嫌故意殺人。
2. 供應鏈中端、器官獲取問題:
在陳靜瑜主筆的標準手冊《中國肺移植供體標準及獲取轉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6)中詳細規定了供肺的獲取方法,就是把供體的心臟和肺同時切取,然後進行心肺分離。這就涉及到了我們最敏感的調查點:在切取時,這個供體是已經死亡?還是被「活摘」?
在官方資料和陳靜瑜本人的微博中,肺移植幾乎都是「腦死亡」供體。這個「腦死亡」無疑是證據鏈的核心。下面我們就來看看它。
「腦死亡」是指患者在全腦功能喪失、自主呼吸停止以後,仍然能夠依靠呼吸機維持一段時間的呼吸和心跳。醫學界提出「腦死亡」標準,以區別於傳統的「呼吸、心跳停止」死亡標準。
「腦死亡」是不是真的死了呢?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生物倫理學系的高級教師富蘭克林·米勒博士指出:「(依賴呼吸機,腦死亡)病人維持著一些能力,包括維持著循環和呼吸、控制體溫、排泄廢物、癒合傷口、對抗感染,而且更戲劇性的是孕育胎兒(存在『腦死亡』婦女懷孕的案例)。」(7)這就是「活的軀體、死亡的大腦」。
為了不陷於複雜的醫學爭議,我們僅從器官移植角度來講,「腦死亡」供體確實是活體,活的軀體。中共也並不隱晦,官方報導中多有「活體肺」這樣的文字,這麼做的效果,使公眾對「活體」不再敏感,又有「腦死亡」作擋箭牌,於是人們不再關心和供體有關的信息。
3. 供應鏈前端、供體疑雲
做為證據鏈一環,供體不能不查。中共肺移植到底用的什麼供體?令人驚訝的是,《指南》這樣的標準手冊並沒有使用「腦死亡」術語,而是採用「心腦死亡」這個術語。《指南》是這樣宣稱的:「2015年以來公民 心腦死亡器官捐獻供體 已成為我國器官移植的唯一供肺來源」。
為了方便讀者理解,我們簡介一下三個術語:腦死亡器官捐獻即全腦死亡後靠呼吸機維持的腦死亡供體;心臟死亡器官捐獻即心臟停搏並死亡的供體;心腦雙死亡器官捐獻即腦死亡後停用生命支持措施,呼吸停止、心臟停搏後的供體。也就是說,腦死亡供體是活體,還有呼吸和心跳,而心腦死亡供體的呼吸和心跳已經停止,無論在任何意義上都已死亡。
似乎《指南》在刻意迴避直接使用「腦死亡供體」這個說法。然而,如果真的沒有使用「腦死亡供體」,標準手冊就應該直接宣稱:使用「心臟死亡器官捐獻供體」。
不僅如此,《指南》緊接著自相矛盾的規定:「我國採取腦-心雙死亡判斷標準,供體發生腦死亡後,如果供體家屬認可腦死亡,供體按腦死亡供體流程處理,否則進行心腦雙死亡供體判斷。」換言之,只要家屬同意,還是作為腦死亡供體來對待。就從這一點上來講,中國肺移植器官所使用的供體如果不是全部、也必定包括「腦死亡供體」,即活體。《指南》所採用的「心腦死亡器官捐獻供體」,只是一個術語遊戲。
更打臉的是,官方新聞報導及陳靜瑜個人微博絲毫不避諱「腦死亡」和「活體肺」的說法,多次報導這樣的取肺新聞。最著名的恐怕是2015年從桂林取活體肺做移植手術的網絡直播事件,主刀便是陳靜瑜,當時吸引了2600萬人圍觀(8)。
為什麼《指南》這樣的標準手冊不採用「腦死亡供體」的說法呢?
根據作者調查,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在法律層面,「腦死亡」標準至今未經中國立法確認,也就是說,中國法律不承認「腦死亡」者已死亡。中國法律還是採用由自發呼吸停止、心臟跳動停止、瞳孔反射停止三個標準組成的「綜合標準」。
這就得到令人震驚的結論:器官移植採用腦死亡供體在中國是非法的!中國器官移植行業的核心人員,上自中共前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下至主刀醫生陳靜瑜,對這個法律風險心知肚明,他們一直在積極推動「腦死亡」標準立法。就在2020年1月,研究人員在陳靜瑜所在無錫市人民醫院開展了《公民對腦死亡標準立法態度的現狀調查》,可是調查結果仍然顯示公民對腦死亡的認可程度並不高,腦死亡標準立法缺乏民意基礎(9)。
如果在《指南》中明確供肺來源是「腦死亡供體」,無異於自己供認以國家名義違法。但它前後的自相矛盾,不過是欲蓋彌彰罷了。
既然在法律層面,腦死亡者並沒有死,那麼肺移植取肺所施行的心肺整體摘取手術,將導致供體完全意義上的死亡,由此我們得到另一個重磅結論:中國器官移植採用腦死亡供體涉嫌活摘和謀殺!
沒錯,在法律上就是涉嫌謀殺。就好比「安樂死」,如果未得立法確認,哪怕患者、患者家屬和醫生都同意並實施安樂死,這醫生也是犯了謀殺罪,患者家屬是共犯,「腦死亡」供體同這是一個道理。
雖然活摘在國際上已經曝光了這麼多年,但能找到中共官方的事實來證明「活摘」的存在,畢竟不易。《指南》算是一個鐵證。
還沒有結束,《指南》所提供的證據還在向前延伸。(待續)
資料來源:
(1). 追查國際存檔.《中國肝移植註冊網》統計—中國大陸肝移植登記例數.
追查國際存檔鏈接:
http://www.zhuichaguoji.org/sites/default/files/report/2015/59389_12.png
(2). 無錫市人民醫院.首屆國際肺移植論壇暨第十屆全國心肺移植高級研討會.
http://www.wuxiph.com/Info/YiXianChuanZhen/25135.html
(3). 陳靜瑜微博關鍵截圖已蒐集,以備提取,文中不附.
(4). 大紀元評論. 中共高調炫耀新冠換肺 「冷缺血」疑雲直指活摘.2020-3-3
http://cn.epochtimes.com/b5/20/3/2/n11910285.htm
(5). 陳靜瑜. 肺移植供肺獲取100例:冷缺血時間>6h及肺減容對預後的影響. [J].
中國組織工程研究,2012, 16(5): 835-838.
(6). 陳靜瑜主筆.中國肺移植供體標準及獲取轉運指南. 器官移植雜誌 2018, Vol.9. No 5. 326-333
(7). 維基百科. 「死亡」詞條.
(8). 新浪新聞.桂林取活體,無錫植入肺移植首次全程網絡直播.20160107
http://news.sina.cn/2016-01-07/detail-ifxnkmaw2123315.d.html?fromwap
(9). 李小杉. 公民對腦死亡標準立法態度的現狀調查. 器官移植雜誌2020, Vol. 1 Issue (1):87-92 .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張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