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01月17日訊】中共治下的大陸社會各類笑料百出的奇葩事不斷湧現。近日,中國一間商標代理申報公司申請「武大郎」商標被當局駁回,原因是中共產權局認定「武大郎」是中國烈士,不得作為商標使用。此消息令輿論譁然。
網路上廣為流傳的一份「商標駁回通知書」上顯示,大陸某間公司向中共產權局申請「武大郎」作為商標,遭到當局駁回。
中共知識產權局給出理由是:「根據《商標法》第10條第1款第(8)項、第30條規定,我局決定駁回上述商標註冊申請,理由如下:『武大郎』為我國烈士,用作商標易產生不良社會影響,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上述消息令輿論譁然。
推特網友葉昭說,「中國又多了一個著名的烈士——武大郎,一個朋友開商標事務所的人發的朋友圈,武大郎不能申請商標,因為武大郎為中國烈士。」
大陸學者趙士林發推質疑:武大郎何時成了烈士?
第一,武大郎是文學虛構人物,烈士應該是實有其人吧?
第二,武大郎是在婚姻悲劇中被害而死,值得同情,但和烈士何干?
知識產權局如此無知識如何保護知識產權?
推友楚天鷹嘲諷:「真實的人是武大郎烈士! 書中的「武大郎」是作者想出來的,現實中「武大郎」是不能申請商標的!很好!」
華人新聞也發推文嘲諷中共把武大郎定為烈士事件,並解釋說,武大郎又稱武大,是中國古典小說《水滸傳》和《金瓶梅》人物。是武松的哥哥,潘金蓮的丈夫。《金瓶梅》稱,武大郎和前妻生有一女名迎兒,常被潘金蓮虐待。武大郎容貌醜陋,身材短矮且生性軟弱,常被人欺負,娶了清河縣大戶人家的侍女潘金蓮為妻。
據報,中共產權局14日已經證實確有此事。知產庫發表「武大郎是如何成為我國烈士的?」一文,文中稱,確實有位中國烈士名為「武大郎」,與《水滸傳》中的角色同名。
文章還說,中國除《商標法》外,《英雄烈士保護法》也規定任何組織不得以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使用於商標或商業廣告中。
然而到中國知識產權局網站查詢,可以看到,使用「武大郎」為商標,已經有73個項目,代表這些武大郎相關商標都有註冊成功。
(記者李韻報導/責任編輯: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