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8名法輪功學員遭冤判 法院欺瞞家人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01月08日訊】2019年10月29日,四川綿竹市8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4位律師依法為他們做了無罪辯護。12月31日,安州區法院偷偷提前庭審、宣判,欺瞞律師和法輪功學員家屬,對8人非法判刑

這八位法輪功學員是:楊訓成、尹光素、萬孟蓉、郭遠俊、黃伯會、盧尚蓉、蔡義鳳、李永芳。

明慧網報導,2019年5月28日晚上8點多,這8名法輪功學員被綿陽市安州區秀水鎮派出所綁架。次日,綿陽安州區國保大隊、秀水鎮派出所夥同綿竹市政法委、綿竹市城中派出所、綿竹市孝德鎮派出所對這8人非法抄家。

2019年的最後一天,12月31日,8人被非法判刑2年至4年半不等。

2019年12月28日,四川省綿陽安州區法院曾通知律師,稱將在12月31日上午9點對8位法輪功學員進行庭審並宣判。

但是在12月31日當天早上,當8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在8點40分到達法院門口時,卻被告知開庭宣判已結束。

家屬四處詢問,才得知安州區法院私自將宣判時間提前了一個小時,即12月31日早上8點整,並未通知律師。

家屬當時趕到法院時,8名法輪功學員已被宣判並送回了看守所。

家屬經過四處打聽,法院才告訴家屬一審判決結果:
蔡義鳳:4年6個月冤獄、勒索12,000元
楊訓成:4年冤獄、勒索10,000元
尹光素:3年6個月冤獄、勒索8,000元
李永芳:3年6個月冤獄、勒索 8,000 元
郭遠俊:3年冤獄、勒索6,000 元
黃伯會:3年冤獄、勒索6,000元
萬孟蓉:2年冤獄、勒索4,000 元
盧尚蓉:2年冤獄、勒索 4,000 元

明慧網報導,安州區法院如此的庭審結果根本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和效力,生硬地把8位法輪功學員算成共同「犯罪」,將量刑標準生拉硬拽地非法折算成了3年以上的標準,此舉是違法行為。

此外,構陷案不僅由安州區法院做主,其背後還有「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政法委等幕後推手。

綿陽安州區法院告知家屬,自12月31日起十天內(包含12月31日),當事人可以上訴,上訴成功後,法院會把案子遞交給綿陽市中級法院進行二審審理。八名法輪功學員已上訴。

以下為2019年5月28日,8人被非法抓捕後的一些經歷。

8人被安州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非法刑事拘留,男法輪功學員楊訓成和郭遠俊被非法關押在綿陽市安州區花荄看守所;另外六位女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綿陽市第三看守所。

5月31日,對他們進行構陷的案子從秀水派出所被移交到綿陽安州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隊長唐建平與副隊長廖寧接見了家屬,說成立了「專案組」接手此案,但並未透露關於案子的任何具體信息。

6月24日,此構陷案被移交到綿陽安州區檢察院,由批捕科檢察官趙村利負責。

6月28日,綿陽安州區檢察院依然批捕了8人。

10月9日,綿陽安州區檢察院把對8人的構陷案移交至法院。

10月29日,8人被非法庭審,四位律師做了無罪辯護。法輪功學員們均聲明自己無罪。其中有4人被安州區法院強制安排法律援助律師做有罪辯護。

庭審開始時,法輪功學員蔡義鳳堅持自己無罪,拒絕法院安排法律援助律師給自己做有罪辯護。法院休庭與她溝通,她依然堅決拒絕被指派的律師為自己做有罪辯護。法院當場決定對蔡義鳳擇日再審,並將她帶回看守所。

4位律師依法據理力爭,一一做了無罪辯護,從事實上說明該案的證據不能證明法輪功學員有罪,並從法律上說明他們沒有破壞法律實施,信仰無罪。

法院安插的援助律師基本沉默寡言,開口所謂「辯護」時,竟然幾次引導法輪功學員說出當日誰是主謀,意圖加重迫害,之後勉強辯護說要求減輕罪行。

庭審從上午9點30分進行到當天下午6點20分,當庭審判長李強無法判決,說下去後好好研究,擇日宣判。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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