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19年11月12日訊】香港一名16歲少女報案在荃灣警署內遭多名警員輪姦致孕後,已接受墮胎手術。11日受害少女透過律師發表聲明,指控警方泄露案件資料意圖抹黑,並希望法醫從胎兒身上,取得DNA樣本以辨別至少一名施暴者。
11月11日,受害少女(X小姐)通過代表律師團隊透過律師韋智達(Vidler)發表聲明,強調香港警察公共關係科和不具名的「警方消息人士」,刻意洩漏有關案件調查的細節,有意公開抹黑受害X小姐。
律師批評,當事人已就事件向警方投訴,原期望有關調查會在公正和嚴謹程序下進行,X小姐亦從未公開談論或「宣傳」有關案件。但警方竟然故意對外披露案件細節,試圖令公眾質疑X小姐的可信性,削弱投訴成立的機會。
聲明中說,X小姐在10月某日向警方報案,鼓起勇氣訴說她在荃灣警署內的遭遇,也忍受了警方對她鉅細靡遺且帶有侵略性的詢問,並接受了法醫調查及墮胎手術,法醫也從胎兒取得DNA做為樣本,要藉此辨別施暴者。
不過在整個調查過程中,X小姐不斷向警方詢問案件進度,但有關調查小組卻拒絕向她提供任何詳情。
11月4日,X小姐得知警方在沒有她的同意下,以搜查令獲取她的私人醫療紀錄,同時包括了案發前的醫療紀錄。
然而,香港警務處的《罪行受害者約章》,保障刑事案件受害者的隱私和尊嚴會在任何時候被尊重,但X小姐此時卻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被索取醫療紀錄,已是濫用警權。
X小姐針對警方搜查令訴諸法庭,發出搜查令的裁判官,於11月5日早上得知消息後,立刻命令暫緩執行搜查令,裁判官更給X小姐頒布「匿名令」,禁止任何人直接或間接識別X小姐的身份違反匿名令可能被視為藐視法庭。
聲明中強調,X小姐為有關此案細節在網上洩漏而感到憂悶,警察公共關係科及「警方消息人士」選擇性地透露疑似有關案件調查的細節,並對證據作出負面評價,種種行徑讓客觀的旁觀者相信,此舉是有意公開抹黑X小姐並影響未來的起訴。
X小姐認為,任何警方試圖貶損性暴力受害人名譽以及對證據作出負面評論的舉措,都是令人不齒且具有冒犯性的,應給予最強烈的讉責。
X小姐最後要求警方立即停止他們不合法且極不專業的資料披露,以及停止評論有關她的案件,她希望自身隱私能夠被尊重。
少女被無故拉入警署遭4警輪姦致孕
在此之前,11月8日,網絡上還流傳出一名16歲少女被港警強姦後懷孕的消息,並稱她已經到伊利沙伯醫院進行進行墮胎手術,現場圖片顯示,少女進行墮胎手術時,有港警進入產房。
香港《蘋果日報》報導說,從不同渠道接觸至少3個消息證實,一名受害少女因姦成孕,11月7日在伊利沙伯醫院墮胎。
事件源於10月中旬,這名受害少女因其他疾病,到伊利沙伯醫院急症室求診,醫護人員在有醫療需要下,為少女驗孕,結果顯示她已懷孕。少女在母親陪同下,向醫護人員說出事件起因。
少女說,約一個月前即9月期間,她在途經警署外時,無故被警方截查,當時她並非參與示威,也沒有穿黑衣,結果被無故拉入警署,在警署期間遭到4名懷疑是警員的蒙面男子在房內輪姦。
少女被輪姦後,出現抑鬱情況,最初沒有報警,後來由律師陪同下,事隔多日才前往警署報警。該少女7日進行終止懷孕手術時,經超聲波檢查胎兒已經7至8週大,目前法醫已介入調查,包括取所需樣本化驗。
香港警方10日回應傳媒查詢時稱,報案人的指控內容與調查結果並不吻合,警方會繼續調查相關指控。同時又向個別傳媒「放風」聲稱,受害少女患上精神病。
民權觀察指出,現時警民之間沒有互信,由警察自己人查自己人的方式調查這類性質嚴重的指控,不能令公眾信服,也無法排除公眾疑慮,而荃灣警署隸屬新界南警區,以同一警區的警察調查荃灣警署內警察強姦受害人的指控,給人官官相衛的印象。
民權觀察稱,自6月香港反送中運動以來,前線警員多次以性暴力言語指罵、威嚇示威者,不但破壞警隊專業,也讓公眾認為警隊認同性暴力,警員會濫權強姦他人,促請警方管理層正視問題,加強警員的紀律及對性暴力問題的認知。
(記者李芸綜合報導/責任編輯:范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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