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19年11月03日訊】中共四中全會公報稱對香港澳門「依法實行管治」,中共官員續解釋「加強香港法治」,釋放出繼續強硬打壓港人抗爭的信號。港媒總結,依照《基本法》,中共有三方面「法律工具」收緊管控,包括在香港實施大陸法律。
10月31日發布的四中全會公報稱,要依照《憲法》和《基本法》對港澳「實行管治」,並要「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次日,中共人大常委會港澳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沈春耀,在四中新聞發布會上進一步解釋稱,「要完善中央對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的任免制度和機制」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的解釋制度」,「行使憲法和基本法賦予中央的各項權力」。
有親中港媒文章引述香港亞太研究中心秘書長李風表示,北京在重要文件中做出如此敘述,下一步肯定會落實行動。文章分析,北京方面或將用盡《基本法》賦予的權力,以圖扭轉當前的局勢。當局可能有如下三個方向:
一是在香港實施部份大陸法令。
香港《基本法》18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宣布戰爭狀態,或因香港特別行政區內發生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國家統一或安全的動亂,而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進入緊急狀態,中央人民政府可發布命令將有關全國性法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
自香港反送中以來,官方輿論曾威脅在香港實施「緊急狀態」,但目前尚未有此跡象。不過,港首林鄭月娥已經動用了香港的《緊急法》,宣布禁止港人蒙面。此外,當局已下令禁止在網絡社區「煽動暴力」,此舉被外界批評為「變相禁網」。
二是由中共人大再次「釋法」。
《基本法》第8章規定,《基本法》的解釋權屬於中共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此前,中共多次「釋法」加深香港和北京的矛盾,其中包括「解釋」立法會議員的宣誓,結果多名民主派議員的資格被法庭強行剝奪。
沈春耀在記者會上提出了北京方面對「一國兩制」的底線,包括不容忍「分裂國家、危害國家安全」等。他還提出了「完善中央對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的任免制度和機制」。
《基本法》中對「一國兩制」和特首任免已有詳細的規定。北京要改動,可能需要人大通過所謂「解釋《基本法》」來實現。
日前曾傳出消息稱,北京打算明年3月前另外指定「臨時行政長官」替換林鄭。而依據《基本法》,港首提前卸任時,應由現任政務司長代理港首。
三是再推「23條立法」。
《基本法》23條,要求港府自行立法禁止「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該條款在《基本法》立法時,因為引發巨大爭議而被擱置。2003年,中共曾強推「23條立法」,結果引發50萬港人上街抗議,港府被迫將立法無限期延後。
近年來,香港親共派時常放出再推「23條立法」的風聲,不斷挑動港人神經,但從未真正實施。不過,今年四中全會公報明確要求特區建立「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被視為重推「23條立法」的信號。
時事評論員林和立對《蘋果日報》表示,估計「23條立法」已經提上日程,一年內就會推出。他進一步推測,一旦特首林鄭月娥明年3月下台,新任特首的首要任務就是推動「23條立法」。
(記者鐘景明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明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