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武帝年間,河北河間地區一男子服兵役,臨行前,他曾與一女子定下婚約,待退役後,二人就操辦婚禮。二人依依不捨,彼此承諾信守姻緣,誓願白頭偕老。
幾年後,男青年服役回鄉,發現與之訂婚的女子已經過世。他悲痛欲絕,來到未婚妻的墳前大哭一場。未婚妻怎麼會離世了呢?
原來,河間男子當兵走了幾年後,女子的父母違背婚約,又把女兒許給了別人,不料忠貞的女兒竟悲憤過度,亡故了。
河間男子得知實情,更加悲憤,難抑思念之情,竟將墳土刨開,打開棺蓋,面對著躺在棺木裡的未婚妻嚎啕大哭。不可思議的是,未婚妻居然漸漸甦醒過來。河間男子也不害怕,反而欣喜,趕緊把未婚妻背回家去了,然後悉心照顧調養。幾天後,未婚妻完全恢復了體力,神態宛如從前。
女子死前被父母許配給的那個男人,聽說女子又活過來了,便找河間男子索要。河間男子不給,他對那個男人說:「你的媳婦已經死了,天下有誰聽過死人還能復活的!這個媳婦是天賜給我的,不是你原來的媳婦。」
爭執不下,二人就去官府打官司,縣令一聽事情原委,傻了,不知道如何判。縣令於是呈報給上級郡守,郡守也無計可施,先前無案例可循。接著往上級部門呈報,就報到了廷尉那裡。
廷尉看了卷宗後,仔細想了想,認為河間男子精誠所至,感天動地,所以才使女子死而復生。此事在常理之外,也不能用常理來判斷了,於是將這個死而復活的女子判給了河間男子。@*#
參考資料:
唐 釋道世 《法苑珠林》
──轉自《大紀元》
(責任編輯:張信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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