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19年10月12日訊】美國國會正醞釀審議《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草案,為了回應香港民間要求法案「加辣」的呼聲,最新出爐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參議員版本(S.1838)的修訂中,新增了一些被視為「加辣」的內容。其中,在第三部份《法案目標》一項中,有議員建議明文表明「美國會支持香港自治(Autonomy)、基本權利與自由」,而舊版本則只有「民主」一項。
其他新增的修訂建議,包括明文指出美國支持香港人行使的權利、以及對中共的監察擴展至所有國際民權與政治權利公約,而不只限於《基本法》;另外,新增的修訂又建議,把保護擴展至所有訪港旅客、而不只是美國公民;同時,美國將會與其他盟友協調,包括英國、澳洲、加拿大、日本、韓國宣傳香港的民主與人權。
香港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岳週五(11日)對本台表示,這個「加辣版」連繫其他國家一起關注香港的人權狀況,他相信這樣可以加大對香港侵犯人權的人士,加大制裁力度。
馬岳說︰即是會連繫其他國家,或者是以一個其實違反(人權)的範圍增加,會容許它(美國)有更加廣泛的威力去做一些制裁,更加多項目可以牽涉制裁,因而美國可以用的工具就變得多了。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表示,美國不斷關注香港的人權狀況,在一些針對香港打壓人權的政策上作出修改,其實對香港來說是一件好事。因為中國當局為了在國際上的形象,當在打壓香港的時候,亦會有所顧忌,怕這樣違反人權的狀況,受到其他國家批評。
黃碧雲說︰國際社會多些關注是好事來的,即是起碼(當局)有少許顧忌,即是你說有幾大效用我不敢說,但是可能在中央政府或特區政府,重手打壓香港的民主運動或者維護人權、香港高度自治運動時,它們(當局)都要考慮一下後果會如何。
《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Hong Kong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起源於2014年雨傘運動期間,為了應對香港民主自由惡化,由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主導,共和民主兩黨共同立法,主張制裁鎮壓香港自由的官員、代理人、關係人,包括凍結其在美國資產以及禁止入境美國,然而由於種種原因而遭到延宕。
香港近年政治風波不斷,例如2015年的銅鑼灣書店事件、2016年議會DQ事件(部份立法會議員和參選人遭取消資格)等,都被視為香港民主危機,因此《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被重提討論。今年6月爆發反送中運動以及百萬大遊行之後,CECC主席麥高文(Jim McGovern)與共同主席魯比奧、眾議員史密斯(Chris Smith)再度提出本法案,迅即獲得跨黨派參眾議員聯署支持。
《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部份重點包括:授權美國總統將侵害香港人權、民主、自治者列入黑名單,凍結其在美國資產與禁止入境;確保因參與和平抗爭而被捕的香港人獲得美國簽證的權利。新法案又建議,要求美國國務卿逐年向國會提交報告,查證香港有足夠自治權,才能延續給香港優惠待遇;而不再是自動延續。
不過,最新的修訂建議,也因應現實環境作出一些實際的妥協。該法案草案的較早版本要求確保香港選民有權「雙普選」;在2020年能夠公開直接選出全體立法會議員,但在最新修訂版本則將普選行政長官及立法會定為「最終目標」。
根據此法案,特朗普政府另可根據《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馬格尼茨基法,Global Magnitsky Human Rights Accountability Act),對美國國外違反人權的個人或組織實施制裁。以香港當前局勢為例,港府官員恐將首當其衝,部份中共官員也會受到波及。
2012年在美國國會通過的馬格尼茨基法,主要為了制裁涉及俄羅斯青年異議律師馬格尼茨基(Sergei Magnitsky)受虐病死獄中的俄國官員,幾年後本法擴大適用於全球危及人權的個案。
由於香港反送中引發相關人道危機惹來在美國國會兩黨關注,支持法案通過幾乎已經成為美國兩大政黨共識,很可能會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美國參議院少數派領袖舒默(Chuck Schumer) 9月6日聲稱,通過本法案將成為國會復會最優先處理的事項之一。
但有分析指出,關於《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有幾點必須留意。法案在兩個委員會通過後通常都會有文字修正,有時是為了整合出兩院一致的版本,縮短立法時間,最終在兩院的大院表決後都還可能再修正。另外,法案通過後行政部門的執行程度,比如年度報告怎麼寫,也十分關鍵。另外要注意的是,美國總統行政權較大,可以決定豁免誰或者制裁誰。
——轉自自由亞洲電台
(責任編輯:雲濤)